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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区销售电价调整情况汇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0日 19:06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据国家发改委宣布,自11月20日起,全国非民用电价每度平均提高0.028元(2.8分钱),暂不调整居民电价,未来居民用电将逐步推行阶梯式递增电价,用电越多, 电价越高。以下为全国各电网电价具体调整情况:

  发改委调整华北电网电价 北京电网销售电价提3.97分

  发改委调整东北电网电价 辽宁电网销售电价提2.8分

  发改委调整南方电网电价 广东电网销售电价提1.9分

  发改委调整华中电网电价 湖北电网销售电价提3.2分

  发改委调整华东电网电价 上海电网销售电价提3.6分

  发改委调整西北电网电价 陕西电网销售电价提3.6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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