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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陵县泾渭上城项目涉嫌违法上马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0日 18:33  中国联合商报

  ■CUBN记者 周华公 陕西报道

  一个普通的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竟然被当地政府列为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然而,从2008年10月31日开工建设至今,它仍然未获得征、用地手续,竟然就得到了当地建设局等部门签发的《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个还受到当地政府十分重视的泾渭上城房地产项目为何能如此运作呢?

  土地尚未得到批准

  房屋已对外销售

  日前,《中国联合商报》记者来到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县。在高陵县一中旁边看到,泾渭上城房地产项目在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一边加紧盖房,一边大力预售推销其所谓的别墅项目。

  据泾渭上城售楼部王先生介绍,整个泾渭上城房地产项目占地323.36亩,总投资6亿。户型主要包括花园洋房、复式别墅、联排别墅等,建筑容积率为1.01%。但是,据知情人士透露,虽然泾渭上城项目是高陵县重点建设项目,但是到现在都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记者在售楼处的墙上看到,泾渭上城项目已经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个标明用地单位为高陵县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许可证批准文号为【高建字406】,批准时间为2007年12月19日。上面白纸黑字地写着,“用地面积为323.36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项目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准予办理征用划拨土地手续。”此外,“2009年4月29日签发的建字第506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9年5月08日签发的建施字分别为017,018的两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2009年5月21日签发的房预售字高2009022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等都排在墙上显眼位置。

  记者于9月28日采访该县建设局李治中局长时,该负责人承认,泾渭上城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确没有批下来。而该县国土资源局自称主管赵姓负责人在接受《中国联合商报》记者采访时说:“泾渭上城项目征地手续正在报批当中,用地预审已经通过。”

  如此可见,目前以别墅自称对外宣传售卖的高陵泾渭上城项目确实一如知情人反映那样,是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项目。然而,就是这样的项目却受到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

  据当地媒体报道:“2008年10月31日上午11时28分举行了隆重的开工奠基仪式,西旅集团和香港昌浩地产投资机构联合投资的——高陵·泾渭上城暨城市运动公园项目举行了隆重的开工奠基仪式。高陵县县长赵寅科、常务副县长范九利及高陵县相关部门的领导……共300余人参加了奠基仪式。”

  那么,泾渭上城为什么能够刚通过土地预审就能先行占地开工,并获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呢?

  重点项目就无所不能?

  李治中局长在接受《中国联合商报》记者采访中一再强调,在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为泾渭上城发放两规划许可证是有违《城乡规划法》,但这是县委县政府要求这样做的。高陵县的重点工程基本上都是这样做的。他形象地说,这就是先上车后买票。

  该县国土资源局前述赵姓负责人在接受《中国联合商报》记者采访时强调说,泾渭上城项目是重点项目,根据国土资源部和西安市相关规定,重点项目用地只要预审通过就可以先行占地开工建设,至于商业用地必须进行“招、拍、挂”程序进行出让程序,可以在项目建设后再进行。

  在采访过程中,为了说明泾渭上城可以先行占地开工,该赵姓负责人拿出了由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一部门联合发文,签发日期为2008年12月22日,文号为国土资发【2008】298号的《关于切实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用地保障和管理的通知》。不过记者怀疑他是否看了该文件。因为文件中,“(五)切实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应和保障服务工作。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农村民生工程、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自主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和灾后重建等建设用地供应的保障力度,加快供地,尽快使重点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而泾渭上城根本不归属上述范畴。

  而该文件中,“(四)加快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对地方审批(核准)项目,依法须由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灾后重建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的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先行用地。……”同样其规定的先行用地的特权,也不能用在泾渭上城的项目上,因为它根本没有接到国土资源部关于其申请先行用地的核准批复。

  而在上述同一份文件中,“(八)严格依法依规用地。各建设部门和施工单位要按照扩大内需的各类建设用地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要求,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用地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手续,不得开工建设。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扩大内需建设用地的动态巡查和执法监察。对违反规划计划、未批先用、征地补偿安置和补充耕地不到位、违规操作的,要及时制止、坚决查处,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要督促地方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国务院部署,加强对扩大内需建设项目用地的监管,对严重违规违法占地,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达标的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严格问责。”由此可见,像泾渭上城这样的项目是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报批征用土地手续的。

  西安市发改委涉嫌监管缺位

  “重点项目”!三个与泾渭上城的规划审批和监管负有主要责任的县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异口同声地给这个泾渭上城贴上标签。

  高陵县发改委周勃副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泾渭上城是列入了2009年西安市重点项目,县委每个月都在督办。但是,这个项目并不是县发改委往上申报的,而是由市发改委直接将其列入西安市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的。在申报2009年重点项目时,县发改委就没有将泾渭上城这个项目往上申报,而泾渭上城项目为什么会成为西安市重点项目,只有西安市发改委重点项目办才知道。

  根据上述分析,高陵县国土局、建设局以及发改委本应严格监管泾渭上城项目。但上述职能部门不仅拿县委县政府的督办说事,还将责任推到西安市发改委,因为是市发改委直接将其列入市重点项目计划的。根据前述市国土发【2009】182号文件,泾渭上城小区项目只不过是住宅小区,那么这个商品房项目为什么成为重点项目呢?9月30日,记者来到了西安市发改委。

  记者在市发改委重点项目办看到,2009年2月24日签发的西安市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中,泾渭上城的确被列为重点项目。在其服务业类别中,是如此分栏表述的,泾渭上城小区,总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建设集居住、商贸、娱乐等中西文化于一体的理想小区,建设年限2008~2010,总投资6亿。

  但是这个未批先建涉嫌违法的项目该不该成为重点项目呢?记者在该市发改委网站看到2008年10月13日刊发的《关于报送西安市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四类”(商业、旅游、娱乐、房地产)经营性项目列入市级重点项目须已办理土地使用证。但是,泾渭上城自从2008年10开工至今仍然未得到合法的征、用地手续。那么,泾渭上城项目又是如何被列入为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由于记者未能采访到西安市发改委重点办的负责人,记者没有听到他们更加具体的解释。

  但是,西安市发改委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即使成了市重点项目,只是为了推动其加快审批和建设速度。他还说:“泾渭上城在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被列为市重点工程,市发改委可能存在失察的地方。”

  本报将继续对此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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