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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民用电涨2分8 天然气年内不调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0日 05:43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宛霞 发自北京

  11月19日电价调整要点

  ◆今日起非居民电均价提高2.8分

  ◆最快明年推居民电阶梯式定价

  ◆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拟规划87度

  ◆对不同地区上网电价有升有降

  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11月19日对外透露,拟将居民用电分为三档: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其中,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拟规划87度。

   酝酿已久的电价调整方案最终出台,居民用电暂未调整,但“阶梯递增定价”方式首次得到明确。

   11月19日,国家发改委宣布,11月20日起非居民销售电价每度平均提高2.8分钱,但暂不调整居民电价,未来居民用电将逐步推行阶梯式递增电价,用电越多电价越高。据悉,这一改革最快明年一季度推出。

   对于市场聚焦的天然气价格问题,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表示,天然气改革今年不会出。

   此前曾有报道称,有关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的具体方案正在讨论中,讨论完成后会尽快上交国务院批准。近日,南方多城市已频现“用气荒”。

   此外,作为此次电价调整的一个方面,发改委还对上网电价做了有升有降的调整,其中陕西等10个省区市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适当提高,浙江等7个省区市适当下调。同时,可再生能源电价的附加标准将提高,部分地区脱硫电价的加价标准也会作适当调整。

  各地上网电价有升有降

   据悉,此次电价调整方案的出台,有利于理顺电价关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同时,也为进一步深化电价改革创造了条件。

  发改委有关人士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此次调价对各地区、各行业用电价格水平的调整有一定差异。对上网电价做了有升有降的调整,中西部地区如山西、陕西、甘肃等发电企业普遍亏损的10个省(区、市),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2分~1.5分钱;浙江等7个省(区、市)由于发电企业盈利能力较强,电价下调0.3分~0.9分钱。

   另外,去年8月20日,国家将全国火电机组上网电价平均每度提高2分钱,由于当时通胀压力较大,且金融危机已经给经济发展造成冲击,电网企业的销售电价没有同步上调,导致购电成本剧增,电网企业盈利受损。本次调价也将统筹解决这一问题。

   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以来,比较各年煤、电、汽油等能源价格水平,除电价以外,一般资源价格以及居民基本消费品价格涨速均较大。煤炭价格的年均增长速度为16%,居民水价的年均增长速度为10%,而石油的年均增长速度高达20%以上,电力价格增长4.4%,其中居民电价增长速度仅为1.2%。

  居民用电阶梯式定价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供电成本的角度看,我国现行居民电价是严重偏低的。

   尽管此次销售电价上调暂不涉及居民电价,但发改委首次明确,要求各地研究对居民用电推行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将居民用电分档定价,对基本电量,保持较低的电价水平,用电越多,电价越高,以此促进节约用电。

   据悉,借鉴国外经验,目前初步考虑的是对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电户,将其月(年)用电量分为若干个档次,对基本用电需求部分实行较低的电价,对超过基本需求的电量实行较高的电价。具体将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论证实施。

   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19日对外透露,拟将居民用电分为三档: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其中,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拟规划87度,这一标准为目前全国居民生活用电平均数字,超过这一数字将逐层调升电价。

   发改委方面表示,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最快明年一季度推出,调价影响有限,不会产生通货膨胀。

  否认“资源品价改就是涨价”

   包括电价在内,近期,各种资源产品价格频传即将改革。发改委有关人士19日否定了 “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就是涨价”的说法。该人士表示,资源产品价格改革的核心是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以电力体制为例。他表示,下一步发改委将继续加大改革力度,推进电价市场化进程,拟采取以下措施:在发电环节,实行“三试点一放开”,即进行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建立市场平台进行双边交易以及选择部分电网开展竞价上网试点,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逐步放开新核准机组上网电价;在输配电环节,逐步开展按“成本加收益”办法核定电网输配电价的试点,强化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机制;在售电环节,继续优化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减少交叉补贴,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引导用户合理用电的销售电价体系。

   据悉,《关于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已经起草完毕,正处于征求各方面意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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