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9日电 国家发改委今日宣布,自2009年11月20日起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上调2.8分钱。据发改委官方资料显示,中国工业电价的整体水平倒数第十位。
为理顺电价关系,促进节能减排,进一步推进电价改革,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出台了电价调整方案,自2009年11月20日起,将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8分钱。这次电价调整的主要内容,一是对上网电价做了有升有降的调整。陕西等10个省(区、市)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适当提高;浙江等7个省(区、市)适当下调。二是统筹解决去年8月20 日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上调对电网企业的影响。三是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四是适当疏导脱硫电价矛盾。
据资料显示,2007年,我国工业电价为0.074美元/千瓦时,约为包括美国、日本、巴西、俄罗斯等在内的39个国家和地区电价均值0.105美元/千瓦时的70%,处于倒数第10位。与美国、巴西比较,相当于巴西的60%,美国不含税电价的98%。
据悉,由于煤炭价格上涨,去年8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全国火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了2分钱,为维持市场物价稳定,并有利于克服金融危机对经济的冲击,电网销售电价没有调整,使得电网企业购电成本骤增,经营出现亏损,影响电网正常发展。此外,为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燃煤机组普及脱硫设施,需支付的脱硫加价资金增加;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迅猛发展,需要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此次电价调整方案的出台,有利于理顺电价关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同时,也为进一步深化电价改革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