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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质监局五大举措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9日 07: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保证产品质量形成长效监管

  甘肃省质监局五大举措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本报讯(雒建民)基层质监部门究竟如何通过监管落实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近日,甘肃省质监局专门提出五项措施,指导各级质监部门进一步促进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企业是提升质量的主体,重点产品生产企业是实施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的主要对象。在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大力实施质量提升工程,不断提高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的基础上,为指导全省质监系统更好地落实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责任,在产品质量安全的动态监管、溯源与责任追究以及分析、预测、研判、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等方面取得突破,甘肃省质监局采取了五项措施:

  一是加强培训,增强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要组织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认真学习《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及《甘肃省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取得市(州)局统一颁发的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促使明确和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包括对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是摸清底数,建立质量档案。对于省质监局统一公布量大面广的高风险基础产品(A类,20种)和市(州)质监局研究确定除A类产品外的区域性高风险产品(B类,不超过5种),要严格按照省质监局指定的软件和规定的时限全部建立质量档案,信息资料要做到全面、及时、准确,真正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实现动态监管。

  三是统筹协调,划分监管责任。按照属地化与就近方便的原则,要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实行监管责任分工,形成责任分明、管理严格的监管责任组织系统,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按照监管责任分工追究责任。

  四是严格巡查与监管,督促生产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单位与生产企业要逐户签订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并坚持对每户生产企业按季度巡查和及时回访的工作制度,认真执行对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制度以及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制度,帮助、指导、督促生产企业全面落实各层级、各环节的质量安全责任制度。

  五是严格行政执法,查处企业违法生产行为。要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生产条件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质量安全保证能力不到位,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甚至出现产品质量缺陷、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坚决依法查处,追究企业法律责任。《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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