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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严查董监高违规交易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9日 02:33  第一财经日报

  李晶

  截至10月底,年度内共查处45人次

  近期,个别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下称“董监高”)存在在2009年半年报和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等禁止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窗口期从事交易行为以及短线交易等违规交易本公司股份行为,备受市场关注。

  上证所强调,上市公司董监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应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截至2009年10月,上证所本年度已经对上市公司董监高的违规股份交易行为进行了两次全面核查,共查处上市公司董监高45人次的违规交易行为,主要涉及违反股票禁止买卖窗口期、短线交易及未及时在上证所网站披露股份交易信息等。根据有关责任人的违规交易数额和情节,上证所共对上市公司董监高19人次予以监管关注,并对26人次提交该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给以通报批评纪律处分。

  上证所公司监管部门于2009年7月编制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股份交易行为规范问答》,要求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时转达公司全体董监高及相关股东,并督促其认真执行相关规则。2009年9月,上证所公司监管部门发出《关于督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股东严格执行有关股份交易规定的通知》,强调:董监高“误操作”、“不了解相关规则”、“委托他人代管账户”以及对交易事项“不知情”等均不足以构成从事违规交易行为的免责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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