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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双反”针锋相对 美裁定对中国油井管征收反倾销税,中对美部分进口小轿车越野车双反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9日 00:03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王晓明 北京报道

  11月5日晚,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初步裁定对中国进口的油井管征收最高达99.14%的反倾销税。此项决议是在美国商务部于9月通过初裁,对中国进口的油井管加征税率从10.9%至30.6%不等的反补贴关税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出的。

  根据美国商务部的信息,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分别于2010年3月和5月就对中国输美油井管征收反倾销税作出终裁。

  对此,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11月6日表示,美方在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情况下,采用歧视性做法,任意提高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给中国钢铁行业出口造成严重影响。中方坚决反对这种滥用保护主义的做法,将采取措施切实维护国内产业的利益。

  而就在姚坚对美商务部的反倾销裁定进行回应的当天,中国商务部宣布,在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0升及2.0升以上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这是自9月13日,中国启动美国向中国出口汽车产品“双反”立案审查以来的最新进展。

  商务部相关官员此前曾向本报记者透露,中国对于美国向中国出口的汽车产品的“双反”调查将涉及十几亿美元金额的产品,主要是高端的整车产品。

  而对从中国进口的油井管“双反”案是迄今为止国外对我反倾销反补贴最大案值的案件,据海关统计,2008年涉案产品金额为32亿美元,占同期我全部对美钢铁出口总额(69亿美元)46%。涉案钢铁企业90余家,包括天津钢管、宝钢、鞍钢等主要国有大型钢铁企业。

  还有不到一周的时间,美国总统奥巴马将展开就任以来的首次北京之行,而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就在此时进一步加剧。

  据商务部提供的数据显示,2009年以来,美频繁对我发起贸易救济调查。美国对中国产品共发起10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2起反倾销调查,1起特保调查。立案频率之高在世界贸易救济历史上都极为罕见。

  清华大学中美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周世俭向本报记者表示,征收了反倾销及反补贴关税之后,中国油井管产品将很难进入美国市场。

  根据美国商务部的公告,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钢管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的初步反倾销税率分别为0和36.53%。另有37家企业的初步反倾销税率为36.53%,其他全部生产和出口相关产品的中国油井管生产商和出口商都将面临99.14%的初步反倾销关税。

  据周世俭介绍,高达99.14%的反倾销关税即为惩罚性关税。被征收惩罚性关税的企业多为没有应诉,参加抗辩的企业。而积极参与抗辩的企业,如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钢管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等,则根据其提供材料情况和抗辩情况征收0和36.53%的反倾销税。

  按照WTO的规则,在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分别于2010年3月和5月就对中国输美油井管征收反倾销税作出终裁之前,中国企业还有两轮参加听证会,进行抗辩的机会。周世俭认为,金融危机致使贸易摩擦不断加剧已是不争的事实,面对这种情况,在政府依法回应的同时,中国出口企业也应当及时转变思路,利用法律规定,积极参与应诉和抗辩,为自己争取更多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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