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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备案制或转为登记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3日 01:06  东方早报

  东方早报记者 杜琴庆

  “我们正在和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商讨,从政策法规上,为已本土化的外资创投厘清法律障碍。” 商务部外贸司副司长林哲莹日前在苏州出席“第二届独墅湖创业投资高峰论坛”时指出,正在考虑将目前创投企业实行的备案制逐渐转为直接登记制。

  创业板的顺利推出,不仅激发了本土PE/VC(创业投资)的投资冲动,更激发了外资创投发起设立人民币基金的热情。不过,由于目前私募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办法尚缺位,外资创投在发起募集人民币、外币结汇等问题上仍存在障碍。

  林哲莹还透露,除设立政府主导的科技型引导基金外,政府还将进一步设立服务外包型引导基金。有消息表明,作为国内首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杭州市早在今年6月就宣称,计划设立服务外包行业专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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