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根岭
国家统计局有关人士在日前召开的通气会上介绍,从今年起正式建立年度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制度,将私营单位纳入工资统计调查范围。
此消息一出,社会舆论反响强烈。人们在为之叫好的同时,也表达了对统计工作更多的期待。
人们不禁要问,先前的城镇职工收入统计当中尽管有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单位,但有没有将农民工统计在内,是否考虑到农民工另有土地耕种方面的收入等复杂因素?还有,能不能在公布每项统计数据的同时,把抽样调查的具体情况也一并说明和罗列,供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此外,像产业增加值的统计,基本口径是“规模以上”,也就是大企业,但是就业认可最多的并不是这样的企业,恰恰是“规模以下”企业。类似的问题还有一些。
目前,很多统计工作还仅满足于服务国企和大企业、正规企业,服务城镇人口和高端人群,忽视了民营企业和小企业、非正规企业,忽视了农村人口和低端人群,这与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与党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有一定差距。
因此,在肯定这项统计改革的同时,也应看到统计领域的改进余地还有的是,因此公众希望他们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也就不算苛求了。统计工作应该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现实,为国家为社会提供可靠信息,这一点不应有任何动摇。认准了这一点,就可以积极有序地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