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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市质监部门与媒体联动提高执法透明度受好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9日 07: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营造良好氛围有效促进执法

  山东滨州市质监部门与媒体联动提高执法透明度受好评

  □ 韩素洁 刘晓杰

  近年来,山东滨州市质监局注重公众监督的力量,主动邀请媒体参与到执法过程中来,进一步提高了执法透明度,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该局与滨州市电视台、《滨州日报》、滨州市广播电台、《鲁北晚报》、《鲁中晨报》等媒体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据统计,今年滨州市级主要媒体对滨州市质监局进行了大规模集中蹲点采访一次,专题采访多次,为“质量和安全年”、“发展环境优化年”等主题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外部氛围。

  5月底,滨州市民张先生打电话到12365热线,反映自己在市区某水产市场买了一条鱼,重量“缩水”严重。针对市民反映的此类问题,结合“诚信计量进集贸市场”活动,6月3日下午,滨州市质监局联合市工商局对几家水产市场进行了电子计价秤专项检查,并邀请《鲁北晚报》记者全程监督行政执法。

  检查中发现,有不少商家置相关规章制度于不顾,一直使用被淘汰取缔的杆秤作为计量器具,并未购置统一规定使用的电子秤。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严肃警告,并责成违法商家尽快更换电子计量器具。《鲁北晚报》对此次专项检查进行了全程报道,并在报纸开辟了咨询栏目。随后,《鲁中晨报》记者也以《谁动了我的斤两》为题,用一个版面对电子计价秤准确计量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

  7月8日,滨州市质监局接到山东电视台《生活帮》栏目组的记者打来的投诉电话,称博兴县有一无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扒鸡的加工点。接到投诉后,该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并会同工商局工作人员,冒雨赶赴位于博兴县的加工厂。执法人员要求加工点负责人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时,企业拿不出任何证明材料,只是提供出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规定程序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因此,执法人员当即将该加工点的成品和生产设备予以封存,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山东电视台记者对此案的处理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并由衷地说:“质监局反应迅速,执法如山,是老百姓的保护神,不愧是群众赞誉的‘质监110’。”

  8月24日,滨州市电视台《滨州新闻》栏目以《破旧仓库制假售假,25吨假化肥被封存》为题播放了滨州惠民县质监局迅速出击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行动,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也震慑了制假造假分子。在秋种关键时期,惠民县质监局在接到一起关于肥料造假的群众举报后,立即协调媒体赶赴现场。检查发现,违法窝点是一个出租加工车间和仓库。执法人员在加工车间里发现存有一定批量的肥料和有近200条包装袋,还有封口机、包装袋等其它物品。造假分子把低含量的肥料打包到高含量的肥料袋中,冒充高含量的肥料进行销售,从中谋取暴利。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的设备和产品进行了封存,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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