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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或“葛洲坝”)2008年12月12日召开的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9年第67次会议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08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2009年11月2日(股权登记日,T日)葛洲坝总股本1,665,409,218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499,622,76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可配售235,745,214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采取网下定价发行的发行方式进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可配售263,877,551股。预计本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21.24亿元。

  3、本次配股价格4.26元/股。

  4、本次配股向截止2009年11月2日(T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葛洲坝全体股东配售。

  5、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09年11月11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

  6、如本次发行失败,根据投资者指定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配股对象。

  7、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09年10月29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葛洲坝《配股说明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有关资料亦刊载于下列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意义: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2009年11月2日(股权登记日,T日)葛洲坝总股本1,665,409,218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499,622,76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可配售263,877,551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可配售235,745,214股。预计本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21.24亿元。

  4、葛洲坝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葛洲坝控股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已承诺全额现金认购其可配股数。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4.26元/股。

  6、发行对象:

  (1)网下发售对象:

  原有限售条件股股东:指截止2009年11月2日(T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

  (2)网上发售对象:

  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指截止2009年11月2日(T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

  7、发行方式:无限售条件的股份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有限售条件的股份采取网下定价发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以下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下:

  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09年11月3日(T+1日)起至2009年11月9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缴款地点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账户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在主承销商处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3、缴款方法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时,填写:“葛洲配股”认购单(请投资者根据所在营业部的要求填写),代码“700068”,配股价4.26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请投资者仔细察看“葛洲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数量限额。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认购配股,填写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配股价4.26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3),并四舍五入取整数。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配股认购资金请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下述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请务必注明认购对象的名称和“葛洲坝配股认购资金”字样):

  参与网下认购的配股对象必须在2009年11月9日(T+5日)12:00前划出认购资金,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网下认购表、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认购对象的名称和“葛洲坝配股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必须确保认购资金于2009年11月9日(T+5)15:00之前到达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的认购为无效申购。敬请网下配股对象注意资金划转过程的在途时间。

  网下配股对象汇出认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认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

  三、验资与律师见证

  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09年11月10日(T+6日)对有限售条件股股东网下申购款的到帐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网下配股缴款的验资报告。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四、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葛洲坝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9年11月11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包括全体股东认购情况、控股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履行承诺情况、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量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发行成功,则葛洲坝股票将于2009年11月11日(T+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70%的,本次发行失败,则葛洲坝股票于2009年11月11日(T+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发行失败,根据投资者指定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配股对象,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09年11月11日(T+7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09年11月10日(T+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

  五、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收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六、网上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详细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有关情况,2009年11月30日(T-1日)15:00-17:00时发行人拟就本次发行在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进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七、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葛洲坝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刊登《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配股股份上市及股本变动公告》后由上交所安排确定,届时将另行公告。

  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表一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申购表

  (公司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行使配股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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