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改限售股份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9年10月28日,本公司接到自然人股东赵伟光通知,于2009年10月28日,其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累计减持达到1%。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

  二、本次出售股份的方式、数量、比例和起止日期

  三、本次变动后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股改时,持有原飞亚股份5%以上的股东飞亚集团承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飞亚股份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赵伟光所持有的股份为飞亚集团协议转让的股份,于2008年12月2日完成了过户手续,并于2009年6月30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因此,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飞亚集团的声明,赵伟光继续履行飞亚集团的承诺责任。

  赵伟光此次减持为首次减持,本公司将继续关注其股份变动情况,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