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9年10月28日收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解除担保通知函》,因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结束,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与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还款免息协议》[2009年五一(免)字第001号、004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已全额解除本公司2004年(榕五一)工银(流动)总字第042号(保证)001分号《保证合同》、2004年(榕五一)工银(流动)总字第043号(保证)001分号《保证合同》项下的连带担保责任。
据此,本公司于2005年对上述逾期担保计提的预计负债2471.4万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全额予以冲回。此次冲回将增加本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471.4万元。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