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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调高明年非国营贸易进口油品总量

  证券时报记者 许 岩

  本报讯 商务部昨日公布了《2010年成品油、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的程序》的通知。通知明确,2010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量总量为2530万吨,相比2009年的2200万吨增加330万吨,同比增长15%。2010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1409万吨,相比2009年的1176万吨增长了20%。

  通知指出,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企业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获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获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通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拥有不低于1万吨的成品油进口码头或铁路专用线等接卸设施所有权或使用权;拥有库容不低于5万立方米的成品油储罐或油库所有权或使用权;银行授信额度2000万美元以上;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按现行规定办理。

  此外,通知还指出,2010年,对已获分配成品油、燃料油的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的企业设立未使用允许量上交机制,即:在2010年9月底以前,无法使用进口允许量的企业可上交允许量,在下一年度分配时将不少于其已使用部分进口允许量,并根据企业上交情况增加其允许量。商务部对上交的进口允许量进行调整安排,供有能力进口的企业申请使用。

  通知规定,对于完成已分配进口允许量,有能力继续进口成品油、燃料油的的企业,于2010年9月30日前,通过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外贸司)申请,中央管理企业直接向商务部外贸司申请。商务部外贸司将根据允许量上交情况和申请企业进口允许量完成情况进行调整。具体申报、调整和下达事项将另行公告。

  对于2010年成品油、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量总量的调高,业内专家指出,由于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中国的原油、成品油需求不断增长,在国内供应持续增长的同时,对进口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并保持较高的比例。石油消费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2008年我国的石油消费对外依存度达到49.8%,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全年原油进口总量增长9.6%至17888万吨;全年成品油进口同比增长15%至3885万吨。

  此外,专家还指出,在原油、成品油进口贸易中,国营企业仍然占据绝大多数比例。由2009年的数据也可以看出,原油进口中民营企业占比仅有12.3%,在成品油进口方面,民营企业的占比为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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