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77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本次网下配售由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0.00元/股,发行数量为4,5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9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3,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4、本次发行的网下配售工作已于2009年10月27日结束。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资金总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证报告;网下发行过程已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5、根据2009年10月26日公布的《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亦视同向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的要求,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
根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华泰证券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申报的409家配售对象均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14,547,60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242,460万股。
二、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900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242,46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0.3711952487%,认购倍数为269.40倍。最终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股数为899.9749万股,配售产生251股零股由主承销商包销。
三、网下配售结果
所有获得配售的配售对象、获配数量列示如下:
注:1、上表中的“获配股数”是以本次发行网下配售的配售比例为基础,再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零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3、本次网下配售零股251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四、持股锁定期限
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五、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配售对象申购款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照《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住 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邮 编:210002
电 话:025-84457161、025-84457196、025-84457777-123
传 真:025-84457021
联 系 人:韩奕、陈娟、周洁、张宁、平长春、袁成栋、王洪亮
发行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