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黎强直击:黎强否认多项指控,称渝强实业未涉黑,集团上访有正当诉求
本报记者 吴红缨 重庆报道
10月26日,重庆涉黑案再开审。
站在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被告席上的是重庆原市人大代表、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黎强。他因涉嫌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九项罪行受到起诉。
现年51岁的黎强,系重庆知名人物,身家过亿。他在7月14日的落马,引起社会极大震动。
黎强案是重庆涉黑案开庭以来庭审规模最大的案件。
与黎强共同受审的,还有27名被告,被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故意杀人罪等。黎强掌控的4家企业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偷税罪亦受到指控。
重庆原沙坪坝区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肖庆隆、巴南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蒋洪、重庆市委市政府信访办来访二处处长姜春艳,三位公务人员,因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一并出庭受审。
由于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整个庭审时间为期5天,30日结束。
黎强在26日的庭审中,对公诉人指控有较大争议。法律界人士认为,其后几天的庭审,控辩双方将有激烈的交锋。
至此,重庆涉黑案已开庭四宗,包括杨天庆团伙、刘钟永团伙、谢才萍团伙及张波团伙。其中杨、刘涉黑案已于本月21日一审宣判,杨天庆、刘钟永被判死刑。
被控涉黑
黎强一案,检察机关共提供了240余本案卷材料,起诉书59页,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间,几乎占用了上午庭审的全部时间。
26日下午庭审,按照审判程序,进行至当事人陈述,及控辩双方发问,由于案情内容太多,且律师有50余人的阵容,因此只问至黎强一人。
公诉机关指控其具体的九项罪名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寻衅滋事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行贿罪、非法经营罪、偷税罪等。
1996年7月,黎强注册成立重庆渝强实业有限公司,其后发展到20家子公司、分公司、和控股公司。
据了解,黎强被抓以后,渝强实业由政府派出工作组代管,目前正常运营。
公诉人称,自2000年以来,黎强为扩充实力,确立其在重庆客运市场的强势地位,通过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黎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公诉人认为, 以黎强为首的黑恶团伙随着该组织势力的不断壮大,控制客运市场,公然对抗国家对客运行业的正常管理秩序意图日益明显。在黎强这个组织中,其妻伍树芹、妹夫何永红、弟弟黎德明、小舅子伍树峰,均为渝强实业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此次均被列为被告。
黎强领导的这个组织,涉嫌领导了去年震惊全国的出租车罢运事件。
公诉人查明, 2008年11月2日,黎强安排何永红召集公司旗下四个出租车分公司开会,传达11月3日将集体停运,并对营运的出租汽车进行打砸的消息,并要求分公司传达所有车主。
11月3日,渝强出租汽车公司参与了停运,还对正常营运的出租车进行打砸,市场影响恶劣。
黎强为何支持出租车司机罢工?一位市人大代表透露,作为出租车公司代表,在政府调停时,就可提出提高出租车价格的建议。这位人大代表称,“驾驶员收入提高,公司就不会有降低‘板板钱’的压力,甚至可因提价多收取份钱。”
公诉机关还查明,2005年11月,黎强召集其他民营运营公司负责人拟共同组建“共创公司”,公司章程中规定:如公司董事因执行公司事务、执行董事会决议的行为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被拘留,其他董事每人补助被追究者人民币200万元。
不过,这个公司最终没有成立。
黎强否认指控
在公诉人对黎强的指控中,有多桩这类“采取暴力、威胁以及操纵上访集访、制造群体性事件给政府施压等手段,获取巨额的经济利益,聚敛财数亿元,通过操纵上访集访、制造群体性事件给政府施压”的行为。
起诉书提及的一个行为是,黎强在未取得正式营运手续情况下,擅开鱼洞到沙坪坝路线,投入20辆客车营运。
该行为引起重庆公交公司不满,使其2辆车被公交公司砸坏。黎强召集该线路车主及部分家属,到巴南区试车道,拦截公交公司客车,给车辆轮胎放气,造成过往车辆被堵2个多小时。第二天,还组织人员上访,迫使政府出面解决营运手续,而黎强最终获得11辆营动车辆指标。
黎强对公诉人指控有较大争议,他不认为渝强实业涉黑,而是合法经营的公司。至于集体上访,也有正当诉求。
此外,针对其是否控制重庆客运市场,黎强在庭上称,根据重庆政府2006年的文件,凡从事客运的公交企业,规模必须要达到100辆。重庆还计划到2010年,将完成公交主体改革,届时剩三家公交公司,即国有、民营、外资各一家。
黎强称,为了保住公交的指标,他在2006年11月收购了8-9家民营公交公司,完全是按政府的意图在扩大规模。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本地学者表示,黎强的落马,在重庆城市化过程中,有公共管理规范及成熟过程的背景。这一过程中,国有公交与民营公交竞争关系中矛盾重重,因涉及直接利益,很易导致直接冲突。
事实上,黎强最后还是退出了公交。2009年4月,重庆市政府又进行改革,要求在今年5月31日前,将民营公交全部收回,代价是一辆公交换一个出租车指标。
此外,涉案的三个官员中,蒋洪、肖庆隆利用职务,对黎强未取得道路运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非法运营,予以方便。而市信访办的姜春艳,据知情人士称,则是将涉及黎强的信访,反映给黎强,而对黎强提出的诉求,迅速递交上去,同时,帮助黎强获取营运证。
黎强在本次庭审中受到尊重。不仅解除了手拷,审判长还给予他充分时间,针对起诉书进行陈述。
由于黎强否认大部分指控,公诉机关表示,将在后几日的法庭举证阶段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