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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建经适房谁说了算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2日 13:15  新闻晚报

  □毛颖颖

  住房公积金能不能拿来建经济适用房之类保障房?这个问题好像问得有点晚,因为前两天住建部等七部委刚发了 “意见”,宣布正式启动利用公积金闲置资金支持保障房建设的试点。

  拿公积金建经适房谁说了算?这个问题似乎很难找到答案,要说是公积金的“托管人”——地方政府说了算吧,住建部的 “意见”里可有这两条:“公积金必须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保障房建设方案等须征求缴存职工意见”,可要真就此判定这事儿是公积金的“所有人”——公积金缴存者说了算吧,咱们又有些犯嘀咕:“优先”是怎么个“优先”? “征求意见”又是怎么个“征求意见”?

  先来看“征求意见”,要试点城市公布经适房的建设规模、开发单位、建设成本、供应对象等内容其实并不难,但建设过程有没有猫腻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一方面是大批因为户口不在当地、或者因为 “收入高了那么一点”(但也买不起商品房)而不符合经适房申请条件的公积金缴存者会不会有意见?在拿公积金建经适房已是板上钉钉的时候,他们又如何表达自个儿的意见?即使是那些认同拿公积金建经适房的缴存者,要是他们对建设方案有意见,那“意见”需要积累到什么程度才可能去影响方案?

  再来看“个人住房贷款优先”,“优先”这个词儿着实宽泛,能不能贷款、能贷多少款说到底还得看“门槛”,但这“门槛”高低的决定权在地方政府手里边。当保障房建设资金普遍缺口、地方政府需要动这笔钱,外带“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贷款利率按五年以上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获较多投资回报的现实诱惑下,个人住房贷款未必能够优先。

  近日已经有报道称,日前部分城市突然收紧公积金住房贷款,大幅下调贷款额度、规定买第二套房不能申请公积金等,名义上是说公积金住房贷款增长太快,缴钱速度跟不上贷款速度,但实际上是因为听闻了 “拿公积金建经适房”已获批的风声,急于减少个人住房贷款以提高地方公积金“闲置额”,好去争取“试点”。

  实际上,眼下住建部的 “意见”其实距离地方政府一直争取的目标有点远:在公积金支持建设的保障房中,一直吵吵的廉租房未能入选,但即使如此,地方政府争取成为“试点”的热情已是如此高涨,让人恍惚觉得,公积金闲置资金较多、保障房建设资金配套不足,这些昔日的 “工作不到位”好像都成了要政策的招牌被高高地举了起来。

  有人说2005年之后,公积金管理已经由松到严。因为2005年到2006年,审计署专项审计发现全国公积金管理混乱、投资损失和挪用损失严重之后,有关部门几乎叫停了公积金一切对外投资行为,除了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但这不证明公积金使用效率很高,也不证明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很完善、运转成本很低廉。

  截至2008年底,全国公积金闲置额已达6000亿元,这里头固然有去年楼市不景气的 “贡献”,但大头还是来自历年的 “沉淀”,这个时候,不进一步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简化手续让缴存者更多地用上自己的钱,却以“半财政收入”的方式用这笔钱弥补地方政府保障房建设的短板,就算管理得再严,仍有越俎代庖之嫌,更何况在这笔“投资”中,缴存者不分享收益,只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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