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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对“问题产品”加大监管力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2日 07:53  中国质量新闻网

  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对“问题产品”加大监管力度

  严防“展虫”侵蚀展会“盛宴”

  本报讯(记者庞彩伟)10月20日~24日,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广西南宁市举行。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采取了多项有力措施,防止“展虫”和假冒伪劣商品混进会场坑害消费者、损害博览会的良好秩序和声誉。

  记者了解到,前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为各国客商提供了专业化水平较高的交易和洽谈场所,赢得了各方赞誉。但与此同时,也有些非正式参展人员混入展馆兜售假冒伪劣商品,成为博览会上的不和谐音符。这些人就是被称为“展虫”的游商小贩。

  据了解,“展虫”的惯用做法就是携带假冒伪劣商品混入会场进行私下展出,特别是在“公众开放日”,更是大肆销售,让许多不明真相的国内外消费者受骗上当。这些假冒伪劣商品五花八门,有的是过期变质食品,有的是假珠宝玉器。有的商贩则通过虚假宣传,如在商品宣传中打着“中国著名品牌”、“中国质量十佳品牌”等假头衔骗人,有的保健食品冒充药品一味夸大商品的治疗功效,有的甚至以欺诈手段或以虚假降价误导消费者。

  为了维护博览会的良好秩序和形象,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积极采取措施,对“展虫”及假冒伪劣商品围追堵截,痛下“狠手”。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副秘书长王晓光介绍说,本届博览会期间,博览会秘书处与质检、工商、药监、知识产权、公安、城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行动,每天组织工作组分片区联合巡查,集中处理发现的问题;其他时间由各职能部门现场设立执法点,并在其各自分管的片区内依职能范围进行执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对违反参展有关规定进行拼展、倒卖展位、乱摆乱卖、展品与展位确认书的展品名称明显不符的,博览会秘书处将按规定清理和查封展位,防止流动商贩占用或做其他处理。对涉嫌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参展商,博览会秘书处会暂停其参展资格,并查封展位。对于在展位内展示假冒伪劣商品、展示无审批文号的药品和医疗器材或者出售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质检、工商、药监、知识产权部门将依职权范围进行处理。对于在展位以外的流动商贩和展位外的占道经营者,则没收参会证件,并将人和货物清出场馆。同时,博览会还完善有关监控技术手段,通过“全球眼”等技术手段管理现场,保证现场秩序。

  在如何提高对“假冒伪劣”识别能力方面,主办方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大型展会上购买商品时一定要认准品牌的真实有效性和防伪标志,要仔细查验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以及产品质量有效期、质量标准等,千万不要被不法分子打出的“优惠”、“降价”“名牌(假)”等字眼所迷惑,同时还应索要消费票据,发现问题立即向质检、工商等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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