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9日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天召开二○○九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会议通过了公司A股和H股配股方案的特别决议案。股东大会以高达99.7%的比例通过了该项特别决议案,显示各股东对此项融资计划的大力支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中,有权出席会议并于会上有权表决的股份数目为19,119,401,385股。实际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493人,代表股份11,391,815,824股,占招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8%。其中,A股股东及代理人450人,代表9,907,807,403股A股,占招行A股股份总数的63.27%;H股股东及代理人43人,代表1,484,008,421股H股,占招行H股股份总数的42.88%。 招商银行董事长秦晓主持了会议。在谈及配股议案的投票结果时,董事长秦晓表示:“本次配股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本公司的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支持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这也是此次议案能够获得如此高票通过的重要原因之一。今后,招行将继续坚守谨慎稳健的经营风格,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配股按每10股不超过2.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总融资额不少于180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220亿元人民币;A股和H股配售比例相同;以公司截至2009 年8 月27日总股本19,119,393,242 股为基数测算,共计可配股份数量不超过4,779,848,310 股,其中A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可配股数量不超过3,914,698,310 股;H股可配股份数量不超过865,150,000 股。 关于配股价格,招行公告称,此次配股价格的定价将参考招行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情况、公司未来三年的核心资本需求,最终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且不低于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境内审计师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确定的每股净资产值。 根据公告,本次配股的决议自10月19日起12个月内有效。此次配股的配售对象为发行前本公司A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A股股东,以及H股股权登记日确定的有资格的全体H股股东。 面对日趋严格的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招商银行率先行动,在同业中赢得了再融资先机。在具体确定融资规模时,招行已经充分考虑到银行业监管机构可能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水平提出更高要求,为应对政策变化预留了一定灵活性。本次配股融资将提高招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夯实招行资本实力,支持招行继续集中精力发展零售银行、中小企业贷款和非利息收入业务,坚持实施业务结构的战略转型,为推动招行发展成为全国最优秀的商业银行之一提供坚实的资本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