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爱丽报道:长城汽车与意大利菲亚特之间战火未了。继2007年菲亚特诉长城侵权后,长城汽车公司近日发布消息,称要状告菲亚特汽车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据了解,这件国内自主品牌汽车诉外国厂商“商业间谍”案目前已被受理。业内专家对此分析认为,长城汽车获胜的可能性不大。
长城汽车公司相关负责人向媒体称,石家庄市中级法院日前向菲亚特公司驻上海总部送达“菲亚特侵犯长城汽车商业秘密”起诉状。菲亚特上海总部以不是菲亚特总部为理由拒绝签收,要求送达意大利菲亚特总部。目前,石家庄市中级法院正准备通过司法途径向意大利菲亚特公司送达起诉状。
据介绍,今年6月,长城汽车公司以菲亚特侵犯其商业秘密为由,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长城汽车已掌握了确凿的证据,证明菲亚特曾私自到长城厂区的研发场地,偷拍了第一款轿车长城精灵在研发期间的照片。”
长城汽车公司认为,菲亚特作为竞争对手,通过假扮成长城汽车的客户或采用其他虚构身份,以“商业间谍”的方式,偷偷潜入长城汽车研发场地,刺探到了长城精灵的研发进展、研发方向,这对于长城精灵的竞争车型来说具有极大的商业价值,菲亚特这种以不正当手段窃取他人研发信息的行为侵犯了其商业秘密。长城汽车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菲亚特刺探其商业秘密的行为非常气愤,并强调,菲亚特除了偷拍照片以外,完全有可能还刺探到自己的其他商业秘密,这次一定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决不手软。
菲亚特中国营销总监罗梅对此则没有做出正面的回应,其只是向媒体表示:正就此事向高层汇报,目前无法表态。
汽车行业资深分析专家向寒松认为,如果菲亚特没有将所拍照片中的一些元素用到自己的车型上,就构不成侵犯长城商业秘密,最多也只是违反了长城禁止拍照的规定,而这只是道德问题,所以长城胜诉的可能性并不大。即便是胜诉,这件事也不可能为长城带来多大的好处,因为现在其已是成熟的大企业,过了靠这些事来“博眼球”的阶段。
■相关背景
2007年6月,意大利菲亚特公司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长城汽车的精灵轿车侵犯了其在中国的新熊猫外观设计专利权。2008年12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对菲亚特公司上诉长城精灵外观设计侵权一案不予支持,驳回菲亚特上诉,长城汽车胜诉。今年6月,长城汽车以菲亚特侵犯其商业秘密为由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