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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收购款未到位 ST大水南京美强缘分将尽

  ⊙记者 吴正懿

  

  南京美强重组遇阻、山西国信又“悔婚”,ST大水的重组之旅一波三折。公司今日公告称,截至公告日,潜在重组方南京美强特钢控股集团未按要求支付1.06亿收购款,视为主动放弃重组。

  南京美强与ST大水的纠葛可追溯至2007年最后一天。当日,山西晋德拍卖公司对大水集团持有的ST大水12240万股进行公开拍卖,南京美强与自然人储辉联合竞得,其中南京美强取得10240万股,自然人储辉取得2000万股。2008年4月,山西省高院裁定将大水集团所持2000万股变更登记至储辉名下,并办理过户变更登记。

  但潜在第一大股东南京美强的股权过户却遭遇波折。在按照与大同市国资委、大水集团签订的协议进行重组的过程中,因涉及大水集团职工安置及历史遗留问题,南京美强进行的重组搁浅,10240万股股权一直未过户。

  随后,“第三者”山西国信的出现打破僵局。2008年9月,在大同市政府、国资委主导下,ST大水与山西国信签署合作意向书,拟由后者买壳重组。之后,山西省高院将除拍卖佣金外的1.06亿元股权竞买款退还给南京美强。

  然而,ST大水的重组故事并未终结,南京美强要求支付3000万元违约金,双方僵持不下。今年5月20日,ST大水收到来自山西国信的函告称,由于大同市国资委、山西国信、南京美强因股权转让事宜久拖不决,山西国信决定退出重组。ST大水的重组之旅回归原点。

  今年9月2日,大同国资委报请山西省高院通知南京美强履行重组ST大水工作,试图挽救姻缘。函称,如果南京美强在10个工作日内将购买股权款1.06亿元打入院指定账户,南京美强重组将继续;如在10个工作日内资金不到位,大同市国资委将视其为自动放弃股权收购。

  ST大水今日公告表示,从大同市国资委方面获悉,山西省高院于9月9日以特快专递方式给南京美强发出函告书,但截至公告之日,山西省高院未收到收购款。其潜台词是:大同国资委已认为南京美强主动放弃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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