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地区流通网络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家电下乡政策作用的发挥
刘秀敏
近日,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商务部、财政部关于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的通知》,提出了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的要求和具体内容,这不仅对推动家电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而且对推动农村地区商品流通网络建设以及开拓农村地区家电和整个消费品市场,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下乡销售快速增长
家电下乡是扩内需、保增长的一项重要举措。随着家电下乡政策的逐步落实,农村地区家电市场已初具规模并不断繁荣。
今年上半年,全国家电下乡产品累计销售额达到162.29亿元,销量达到961.01万台。进入7月份以来,销售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各类产品销量达到427.31万台,销售额达到88.17亿元。其中,电冰箱销量达到225.69万台,不仅成为家电下乡产品中销量最大的品类,而且保持了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1月-6月,空调累计销量仅为24.31万台,进入夏季,空调需求迅速攀升,7月销量达到92.78万台。1月-6月,彩电平均每月销量为30.83万台,7月销量为48.76万台,主要是彩电限价调至每台3500元后,小尺寸平板电视机销量有所增长。可以说,实施家电下乡政策,对家电行业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形势,开拓国内农村市场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农村流通网络明显不足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365个家电下乡产品中标企业中,实现销售的企业只有173个,仅占中标企业的47%左右。家电下乡流通中标企业362个,实现销售的统计尚不健全,没有统计数据。
协会认为,贯彻实施家电下乡政策,要在鼓励更多的企业开发和生产适合农村使用环境、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产品的同时,加强农村地区家电流通(服务)网络建设,这对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和维修服务保障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当前,我国农村地区市场体系建设与快速增长的消费品市场相比,显得相对滞后。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农村地区商品流通体系建设投入明显不足,市场规模小,设施落后;流通网络不健全,网点少、布局不合理等延缓农村地区消费品市场化进程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暴露出来,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家电下乡政策作用的发挥。家电下乡中标企业一再向协会呼吁,要加强农村地区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建设。
推进家电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将有利于规范家电下乡产品流通渠道,确保家电下乡产品质量;有利于提高流通效率,降低家电下乡产品流通成本;有利于健全家电下乡产品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农民的水平。
流通网络建设要抓重点
家电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要抓两方面:一是加强乡村销售网点建设改造。截至目前,在全国2010个县的流通网点中,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备案的已达到13万个左右,不过,这其中存在某些企业为应付家电下乡招标而应急签约的虚报现象,要对其进行整理、整顿并加以规范。对现有网点的建设改造提出具体方案,特别是行业协会要联合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广泛参与,调查清楚现有网点状况,提出建设改造方法,分省逐县进行规划,逐步推动实施。
二是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售后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是对售后服务网点进行改造,要依托家电下乡中标企业在全国2010个县签约的特约维修服务网点,重点扶植一批有资质的网点。对小尺寸平板电视机、空调、热水器和电磁炉等需要安装服务的产品,要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加强安装服务,对安装企业资质和人员进行规范。对维修服务网点的场地、设施和设备等给予支持,对维修服务人员的技能进行培训、认证。(作者系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