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记者 唐群峰
资本是企业的血液,一个地区的融资便利度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存。《惠台政策》将对台资的金融支持置于重要位置,相关支持措施数量多、力度强,将对台资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
其中,《惠台政策》提供金融支持的主要举措之一就是直接为台资企业提供多通道的信贷支持。
《惠台政策》中明确提出,在2010年至2014年5年内,广西北部湾银行、广西农村信用社等本地的地方性金融机构直接向台资企业提供30亿元人民币的专项贷款。自治区金融办副主任陈建林说,广西地方性金融机构针对某地企业发放如此大数额的贷款,是不多见的。
广西还将积极帮助台资企业争取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台资企业专项贷款。据自治区金融办提供的资料,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将在今后2-3年内为台资企业提供总计1300亿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广西的贷款额在全国所占比例作粗略计算,预计可为台资企业从这笔款项中争取15亿至30亿元左右的贷款。
同时,《惠台政策》还提出,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将发挥服务功能,引导和协调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台资企业的信贷投放,想方设法提供符合台资企业特点的多种信贷支持,提高贷款比重,保持台资企业贷款增幅逐年增长。
针对资金需求量大的台资重大项目,《惠台政策》提供了专项服务——争取通过总行直贷、银团贷款等方式,直接向总行申请单列项目资金。在最近几年的广西投资史上,最大的一次银团贷款数额达到了上百亿元人民币。
此外,除了上述直接的贷款支持,《惠台政策》还提出将为台资企业(特别是台资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服务,支持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为台资企业融资提供担保。为此,自治区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为台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当年年均贷款担保额的6%。给予担保风险补偿(自治区财政从2010年起将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专项资金2500万元列入自治区财政预算)。
在政策层面上,台资企业也可享受诸多与本地企业相同的金融政策保障。比如台资中小企业可享受广西扶持中小企业的信贷优惠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意见》等。随着今后自治区专项金融业发展相关政策不断出台和实施,到我区发展的台资企业将享受更多的政策优惠。
《惠台政策》还显示,自治区政府正着力推动多方合作,改善桂台金融合作大环境以及台资在桂融资大环境。一是加强桂台金融机构合作,支持台湾证券、期货、保险企业来桂交流、考察,共商合作;二是增进政银企合作,完善政银企会商机制,及时有效对接台资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同时加强银行与信用评级中介机构的合作,积极引导台资企业参与外部信用评级,促进银行与台资企业信息对接,提高台资企业的贷款获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