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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营报:绩效工资不能是单纯的加薪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12日 13:22  中国经营报

  姚博

  据公开报道,即将推进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实施将分成三步,首先是从2009年1月1日起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第二步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从2009年10月1日起,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第三步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在谈到这次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时,无论是专家还是有关的官员,更多的是在谈实行绩效工资之后,事业单位的人员在收入上能够得到多少实惠,举出的例子往往是一直以来从整体上看收入偏低的、从事义务教育的教师。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对于此事的一种误导性论述。

  教师的工资收入普遍偏低确实是事实,并且与其所负担的社会责任严重不成比例,为教师等事业单位人员增加收入是不会有异议的。但我们也应该看到,绩效工资的本意是“成绩”、“效果”之意,在谈到其意义的时候,始终把这点抛开而只谈事业单位的工资收入增长,会让并非事业单位的社会大众认为,这次绩效工资改革主要的目的就是给事业单位的人员增加收入的举动。

   一直以来,事业单位也存在着严重的收入不均衡现象,即使是同样的职业,因为地区或者单位的不同,也存在着巨大的收入差距。更有甚者,在某些事业单位当中,即使工资收入并不高,但其福利与各种补贴加在一起的话,其收入已经达到了社会的中高档水平。所以,本次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改革,首先确立的基本原则就是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秩序,严肃分配纪律。

  但从目前对此政策的解读来看,此原则并未被特殊提及,也并未就此发布相应的做法,而是直接把目标对准了能够增加收入、如何稳定基层事业人员的“重大意义”上去了。从根本上说,绩效工资的前提之一就是把灰色的福利收入纳入到正常收入的范畴,然后根据“绩效”而进行收入的分配。要是只把眼光盯在事业单位的收入该如何增长上,可以肯定地说,原本的福利以及补贴未必会被过多触动,而基本的工资收入倒是有所增长,结果还是会变成变相的加薪。这种状态在以往的公务员加薪中已经屡见不鲜,甚至在很多情况下,基本工资上涨了,而各种隐形的福利与补贴不但没有转化成为合理的绩效工资额度,倒是增加了不少其他的发放名目。

  如果事业单位这次的绩效工资改革给予大众最终的印象——甚至都不是效果——只是为了加薪而做,或许在稳定基层事业单位人员上确实有所助益,但对于整个社会的观感上只能是一种失分之举。毕竟大家现在都明白,无论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的人员,其任何收入的增长都必须乞灵于财政,而财政的最大来源是源自税收。在经济环境尚未好转的情况下,对这个人群进行加薪,虽然是解决了很多本来应该解决的问题,但予人的观感肯定是不会好的。

  所以,无论从实际上还是从理论上,不能求一个群体的稳定而在政策层面忽视了其他阶层的观感与需求,更多的是要追求最大限度的公平与公正,使得既解决了长期存在的问题,又不会引发阶层之间的对抗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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