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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警示保障房风险 个别省缺口2000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11日 23:49  经济观察报

  王毕强

  各地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应注意防范可能的金融风险和财政风险。

  6月到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题调研组,赴山西、黑龙江、甘肃、河北就困难居民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展开专题调研,并于近期形成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提及,一些地方在建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存在建设规划不实、规模大、标准高、地方配套资金落实难、工程进度慢、责任不落实等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根据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有关调研报告,审议意见将报送国务院。

  调研情况

  全国人大调研组通过两个月的调研认为,中央570亿保障房建设资金拨付及时,地方大力推进,保障房建设在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居民需求、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等方面发挥了作用。但调研组同时也发现保障房建设中存在一些问题。

  本报获悉,这些问题包括各地在申报项目时普遍存在乱铺摊子的现象,一些地方还存在规划不实的问题。例如,某省2009年一年安排建设廉租房10.35万套,是前5年建设总和的8倍,任务非常繁重。而某市全体廉租住房保障户只有5698户,却申请中央预算内廉租住房补助1.41亿元、建设9866套。

  一些地方擅自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范围扩大到经济适用房、非煤炭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农村泥草房改造等,增加了政府保障的难度。

  中央计划中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只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城市廉租房,二是林区垦区煤矿的棚户区改造,三是农村的危房改造。

  调研组认为,廉租住房保障只能是解决最低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保障水平不宜过高。但在调研中调研组却发现,各地普遍存在保障标准偏高的问题。例如:某市的某廉租房项目,每平方米的成本高达4000元。某县每户修建一个大门,就需要1万多元。按此标准,多数农户改造不起。

  不切实际的乱铺摊子,超标准建设,导致地方配套资金的不足。例如,某省完成保障性住房改造,需建设资金2840亿元。其中中央补助131.2亿元,省里补助42.1亿元,要求企业和职工配套230亿元,还有2400多亿元资金需要多方筹措。

  在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普遍存在资金缺口的情况下,有些市、县既反映资金筹措困难,又不愿意调整建设计划;既希望中央增加补助,又要求提高廉租房建设标准,不少市县流露出先把中央投资补助拿到手的思想倾向。很多地方政府把解决资金缺口的希望寄于中央增加补助和银行扩大贷款。

  调研组发现,由于各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不到位和征地、拆迁等前期工程准备不足,使得各地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进度缓慢。一些地方,2009年新建廉租房项目无一开工,目前开工的项目基本上属于2008年确定的项目,完成今年的建设计划非常困难。

  建议

  据悉,全国人大在调研报告中,就保障房建设提出了若干建议。

  调研组建议,各地方政府在建设保障性住房时,不能把廉租房建设简单等同于旧城改造;不能把农村危房改造等同于新农村建设,更不能等同于新房建设。

  地方政府应从实际出发编制规划和年度计划。应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充分考虑财力的可能、土地供应和群众的承受能力,将建设规模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不能边规划、边筹资、边拆迁、边建设。

  调研组还建议,应注重实效,切实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各地在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时,要特别处理好拆迁与新建的关系,能修缮的尽量不要拆除,能就地拆建的不要异地拆建。应慎重对待拆迁问题,切忌盲目大量拆迁,更不能强制拆迁。

  不搞一刀切,应集中财力,确保规划一批,开工一批,建成一批,安置一批,使低收入居民切实感受到实惠。要用好中央补助资金,切实减轻困难农民的经济负担。农村危房改造不能扩大到旧房改造,不能让群众因房子问题背上沉重负担,影响生产生活。在分配上要公开、公正、透明。

  调研报告提出,地方应努力完成中央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中央明确,保障性住房建设,各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抓落实。要进一步研究中央、省、市、县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的职责划分,明确省级政府的主导地位和市县政府的具体责任。各部门之间要密切合作,不能出现底数不清、责任不明,甚至互相推诿、掣肘的现象。在建设资金和力量安排上,要优先保证中央下达的保障性住房计划项目落实,完成中央下达的计划任务。

  调研组强调,应居安思危,有的地方廉租房建设,地方配套资金主要来自银行贷款或拖欠建筑企业工程款,风险很大。

  某些中心城市运用市场机制,可以适当利用银行贷款,但必须考虑偿还能力,不能只顾眼前,把包袱留给后人,更不能将信贷资金与财政资金混为一谈。

  调研组表示,各地在危陋住宅小区改造、旧住宅小区改善,以及城中村改建等方面工作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互交织,资金需求很大。如果不深入分析项目的具体情况,尤其是其未来的资金回笼和收益,盲目使用信贷投资,将可能引发金融风险,甚至造成财政风险。

  危陋住宅小区改造和城中村改建采取的“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在房地产市场需求旺盛、价格刚性或上行时可以正常运作,但如果需求萎缩、房价下跌,就难以为继。

  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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