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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东河局发放特种设备“温馨提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11日 14: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提高行政监管效能,促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努力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包头市东河区质监分局特制定“温馨提示”,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正确选用、使用特种设备,尤其是要慎重购买旧的特种设备。

  “温馨提示”中告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购买旧的特种设备进行移地重新安装时应向卖方索取旧的特种设备出厂的原始资料(包括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以及 该种特种设备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并向原设备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注销,并由原设备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移装证明,锅炉和压力容器在重新安装前要由检验部门进行内部检验,重新安装前,应当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进行施工告知。符合上述要求后,重新安装、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办理使用登记证、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定期检验等与购买新出厂的特种设备的要求一致。

  此举是该局为企业提供前置服务其中的一项内容,通过“温馨提示”的告知,为企业分忧解难,实施前置服务,以服务的手段达到监督的目的。同时强化日常巡查,抓好动态监管,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履行好监管职责,保一方平安。(包头市东河区质监分局吉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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