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青岛市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实施意见出台,家电以旧换新正式启动。补贴对象为在山东省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山东省户口的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以旧换新回收价格,向青岛市中标家电回收企业网点交售旧家电,在中标企业网点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补贴,其中,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一致,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可重复享受此补贴。此次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产品为: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五类。其中,消费者交售旧家电的最低回收价为15元,最高回收价为120元。而市民购买新机时享受的补贴按上述新家电正常销售价格的 10% 给予补贴。此外,海尔、格力等电器厂家同时承诺,消费者购买相关品牌商品时,不但可获得国家以旧换新补贴,同时还可享受企业给予的补贴。
为保证市民就近能找到指定的回收和销售企业,青岛市此次共选定了首批13家企业,遍布全市共500余个回收和销售网点进行家电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