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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沧桑巨变六十年 摆脱贫困奔小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8日 10:48  国家统计局网站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山东经济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随着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以及各项社会事业的进步,农民生活逐步得到改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以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为依托,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农民收入迅猛增长,生活质量显著改善。

  从1949年到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44.7元增至5641.4元,增长125.2倍,年均递增8.5%;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38.3元增至4077.1元,增长105.5倍,年均递增8.2%;农民人均住房面积达33平方米,较1978年的9.8平方米,扩大了2.4倍,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由60.1%降至38.1%。山东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已走了近四分之三的路程,农民生活从基本消除贫困,到解决温饱,再到实现总体小康,向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扎实迈进。

  一、建国初期和“一五”时期(1949-1957年):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农民生活得到保障

  

  解放前夕,连年战争留下满目疮痍,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市场萧条,物价飞涨,农村贫穷落后,广大劳动人民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1949年,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彻底摧毁了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度,废除了延续数千年的封建土地占有关系,使农民有史以来第一次得到了土地,实现了农民“耕者有其田”的愿望。土地改革的全面完成,使农民从被剥削者变为生产的主人,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农村生产力获得了极大解放。到1952年,全省农业总产值达到40亿元,比1949年增长了99.3%,年均递增25.8%;粮食总产量1199万吨,增长37.8%,年均递增11.3%;棉花16.9万吨,增长1.1倍,年均递增27.8%;油料84.5万吨,增长52%,年均递增15%;大牲畜存栏464.6万头,增长18.9%,年均递增5.9%;生猪存栏527.2万头,增长94.5%,年均递增24.8%;农民人均纯收入60.2元,增长34.7%,年均递增10.4%。这一时期,山东各级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土地改革、减租减息、互助合作运动,初步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全省农民过上了当家作主的新生活。

  为了加快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在完成土地改革的基础上,新中国开始了国民经济“一五”建设时期。把个体农民组织起来,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经过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三个步骤,引导农民走上农业合作化的道路。1953至1956年,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农村掀起了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并取得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胜利。由于发挥了互助合作和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农业生产又获得了较大发展,农民收入继续稳步提高。1956年我省农业获得全面丰收,农业总产值达到44.1亿元,比1952年增长10.1%,比1949年增长1.2倍;粮食总产1372.5万吨,比1949年增长57.8%,成为这一历史发展时期的最高点。此外,农村副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时市场供应紧张的状况,普通百姓生活有了基本的物质保障。

  经济的发展提高了农民收入,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条件。“一五”末期,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8.6元,比1952年增长30.1%,年均递增5.5%。其中,人均生产性纯收入70.7元,占纯收入的90%;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7.3元,比1952年增长55.3%,年均递增9.2%。其中,人均食品支出46.4元,占生活消费支出的60.1%,而副食支出占到食品支出的22.1%;人均衣着支出7.9元,占10.2%;人均燃料支出11.7元,占15.1%;人均用品及其他支出11.3元,占14.6%。1957年,在遭受严重自然灾害,主要农作物均有所减产的情况下,农业总产值仍然比1949年增长81.6%,粮食总产量增长29.4%,棉花产量增长1.1倍,油料产量增长25.9%。

  在整个国民经济恢复和“一五”发展时期,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7.7%,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3%,农民生活消费支出年均增长9.2%,农业增长为国民经济的恢复以及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二五”时期至“文革”时期(1958-1978年):农民收入波动增长,农民生活徘徊不前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胜利完成后,由于受急于求成“左”的错误影响,在生产关系上超越生产力的实际发展水平,急于过渡,否定按劳分配;在农业生产管理上用大搞群众运动的办法,代替科学管理,提出了一些严重脱离实际的目标和口号。1958-1960年的“大跃进”加上连年不断的自然灾害,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遭遇了重创,农业大幅度减产,农产品匮乏,农民生活陷入困境。到1960年,山东农民面临的现实是,农业总产值仅26.3亿元,粮食产量下降到830万吨,比“大跃进”前的1957年减少296万吨,下降26.3%,甚至比1949年还少收40万吨;大牲畜存栏288.4万头,生猪存栏413.8万头,分别比1957减少143万头、286.2万头,下降33.1%、40.9%;农民人均纯收入由57年的78.6元降到63.3元,下降19.4%;生活消费支出由57年的77.3元降到57.4元,下降25.8%;全年人均粮食消费仅有117公斤。食物供应短缺,许多农民家庭以糠麸和野菜充饥,农民体质严重下降,国民经济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从1961年开始,按照中央指示,山东各级政府坚决纠正农村工作中“左”的错误,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1963年后,通过国民经济的调整、农业投资增加、粮食征购减少、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等政策措施,农业生产回升,并逐年加速。1965年,农业总产值达到50.5亿元,粮食产量1332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77.7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9.9元,均恢复到1957的水平。1978年与1966年相比,山东农业总产值增长了82.8%,粮食产量增长了55.6%,生猪存栏增长43.9%,水产品产量增长了1.3倍。1978年人均粮食占有量达320公斤,尽管食物仍然不充裕,但通过严格的配给制,山东农业大体上保证了7000万人口最基本的食物需求。

  196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1957年下降19.5%,196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1960年增长45.9%,197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仍维持在1963年的水平上,到1976年文化大革命十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仅增加19.2元。1958-197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84.7元增至114.6元,年均增长1.5%;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73.7元增至93.7元,年均增长1.2%,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发展最慢的时期。

  三、改革开放后(1979-2008年):农民收入超常增长,农民生活显著改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我党历史上的重要转折,也是山东农业发展史上的重大转折。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若干决定(草案)》,在农村展开了一系列以市场为导向的体制改革。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贸易,农民具有了生产经营自主权,为农村提供了一个鼓励生产发展的激励机制。在农产品统购统销的体制下,中央几次大幅度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1982-1986年,党中央连续发布五个一号文件,使农业长期停滞不前的局面有了根本转机;2004-2008年,党中央第二次连续发布五个一号文件,实施了税费改革、免除农业税、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惠民政策,给农村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对农民增收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2008年农业总产值达到1199.9亿元,比1978年的177.1亿元,增加1022.8亿元,增长5.8倍,年均增长6.6%;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641.4元,比1978年的114.6元,增加5526.8元,增长了48.2倍,年均增长13.9%,成为历史上变化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一个时期。

  (一)30年来,山东农民增收格局发生根本转变

  一是经营方式变革,家庭经营成农民生产活动主体。改革前农村经济在“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模式下,实行单一的集体统一经营,农民收入以集体分配为主,家庭经营的只占少部分。农村改革首先恢复了“自留地”和家庭副业,进而又实施了包产到组、包干到户,这不仅改变了农民生产经营方式、调动了其生产积极性,也使农民收入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1978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为20.8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仅为18.1%。1983年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上升到79.2%,以后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不断增加,但所占比重缓慢下降。2008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增加到2963元,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则下降为52.5%,比1983年下降26.7个百分点,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仍然是农民收入来源主体。

  二是农业结构优化,收入来源渠道拓宽。改革开放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开展多种经营”的方针,积极做好生产和增收文章,农民在搞好种植业的同时,积极发展养殖业、手工业和农村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和饮食业等等,农民家庭经营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一批批不同类型的专业户、规模户和联合体。受此影响,农民收入结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其突出特点是非农产业的收入快速增长。1978年,农业收入和非农业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7.8%和22.2%,2000年起农民非农业收入超过农业收入。2008年,农民人均农业收入与非农业收入分别达到2283.1元和3358.3元,占纯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0.5%和59.5%,非农业收入所占比重比农业收入高19个百分点。

  三是农民合理分流,打工收入成增收新来源。改革开放以后,体制的变革,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离农业、合理分流创造了条件。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特别是乡村企业和城市经济的崛起,使农业劳动力“离土、离乡”、获取工资性收入变为现实,并逐步以较大规模、较快速度进行转移。从1978年到2008年,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的有1712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为49.6%,比1978年提高了40个百分点。随着外出打工队伍的不断发展壮大,农民工资性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1983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仅为54.5元,2008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2263.5元,年均递增16.1%,占纯收入的比重由1983年的15.1%,提高到2008年40.1%,提高25个百分点。

  四是市场经济发展,农民货币收入增加。随着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农副产品除满足农民的自给性消费外,剩余部分逐步增多,农民产生了商品交换的内在要求和行为。特别是1979年,国家恢复农村集市贸易后,农副产品以商品形式向社会提供的比例逐步加大,农业的商品化程度逐步提高。改革开放30年,农村居民货币收入率由58.7%上升到88.8%,提高30.1个百分点。尤其进入新世纪,山东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扎实推进农村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构建现代农村市场体系,农村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市场主体趋于多元化,不仅提高了农产品的商品率,而且促进了农民现金收入较快增长。农民货币收入由2000年的2085.8元,提高到2008年的5008元,增长了1.4倍,年均递增11.6%。

  五是惠农政策落实,成为农民增收新亮点。党的各项惠民政策,从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到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再扩大到奶牛良种补贴和能繁母猪补贴,已初步形成了功能互补、综合补贴与专项补贴相结合的农业补贴制度。2008年,国家和省各项农业补贴资金规模达到76.62亿元。农民人均土地征用补偿收入60.3元,粮食、良种和农机购置补贴47.8元。1983-2001年,农民税费支出占农民收入的比重在5%到10%间波动,2001年后税费支出所占比重迅速下降,2006年起全面取消了农业税。2008年,山东农民税费支出占农民收入的比重为0.4%,人均税费支出仅为24.9元,比人均税费支出最高的1996年减少143.9元。税费改革以来,农民人均减负310余元,发放各项补贴人均增收104元。

  (二)30年来,山东农民消费结构明显优化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结构加快转型升级,逐步由温饱型向享乐型和发展型转变,消费结构和消费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

  1、消费序列变化显著,生存质量全面提升

  80年代,农民消费的八项支出构成比重序列从大到小排列为:食品、居住、衣着、家庭设备、文教娱乐、医疗保健、交通通讯等。影响农村居民消费最大的是食品支出,其次为居住支出,二者合计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的70%以上。这一时期,农民消费的主要特征是生存资料数量上的扩张,而文教娱乐、医疗保健、交通通讯等支出所占比重较小(三者合计在10%以下)。山东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呈现出“生存型消费”特征。

  90年代,农民消费的八项支出构成比重序列从大到小排列为:食品、居住、文教娱乐、衣着、家庭设备、医疗保健、交通通讯等。影响居民消费最大的依然是食品支出与居住支出,但所占比重有所下降。文教娱乐支出增长较快,超过衣着和家庭设备支出上升到第三位,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7%,比上一时期提高了4.4个百分点。这一时期,农民食品消费结构升级较快,粮食、蔬菜类等一般食品的消费量下降,营养类的肉禽蛋、水产品的消费则成倍上升,农村居民消费呈现出“食品集约型消费”特征。

  进入新世纪,农民消费的八项支出构成比重序列从大到小排列为:食品、居住、文教娱乐、交通通讯、医疗保健、衣着、家庭设备等。食品支出所占比重快速下降,比上一阶段下降13.1个百分点;居住支出所占比重有所上升,提高2.2个百分点,反映农村再度兴起新一轮建房热潮。这一时期,交通通讯和医疗保健快速增长,而文教娱乐、交通通讯、医疗保健三项支出所占比重达28.7%,比上一时期提高了12.4个百分点。说明发展型、享受型消费在农民消费中占有一席之地,标志着农民消费正向“享乐发展型”迈进。

  2、物质精神双重享受,消费层次优化升级

  (1)食品消费品种丰富,营养状况大有改善。80年代初,农民以食“粗粮”为主,菜、肉、蛋、油等食品消费的很少;以吃饱为主要目标,无法实现“讲营养”的奢望。实行家庭承包以后,农民不仅解决了粮食自给问题,而且由吃“粗粮”改为吃“细粮”;同时,菜、肉、蛋、油等食品的消费量也有了较大增长。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饮食结构由“量”的满足转向“质”的提高,由吃饱向吃好转变。一是主食消费比重下降,副食消费迅速增加。人均主食支出占食品支出的比重由1978年的75.4%,下降到2008年的23%,降低了52.4个百分点。同期,人均副食支出占食品支出的份额,则由1978年的23.1%上升到2008年的53.0%,提高了29.9个百分点;二是肉、禽、油、蛋、奶等动物性食品消费增加,营养状况显著改善。2008年,农民人均消费食用油7.9公斤,比1978年增长5.8倍;猪牛羊肉7.4公斤,增长1.3倍;家禽3.2公斤,增长14.5倍;蛋类11.4公斤,增长11.7倍;鲜奶6.7公斤,增长66倍;水产品4.9公斤,增长5.3倍。

  (2)衣着消费趋向时尚,穿着更加舒适高档。改革开放后,随着农民温饱问题的解决,衣着消费观念逐步更新,其突出的变化是,对原布的购买量逐步下降,对成衣的购买量逐步增加,并越来越讲究穿着的质量、款式、花样,且趋于高档化、城市化。2008年,人均衣着消费支出250.3元,比1983年增长6.7倍,年均递增8.5%。其中,人均购买服装支出160.2元,比1983年增长27.4倍,年均递增14.3%;购买面料支出12.4元,下降25.9%,年均降低1.2%。2008年,成衣消费占服装消费的比重为92.8%,比1983年提高64.4个百分点。过去一统天下的布鞋、胶鞋和凉鞋,已被各种皮鞋、旅游鞋、时装鞋所替代,农村居民人均鞋、帽、袜类支出62.4元,比1983年增长24倍,年均递增13.7%。

  (3)住房日趋宽敞舒适,居住环境持续改善。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各地加大了旧村改造、村庄整理建设力度,排排砖瓦房、幢幢新楼群拔地而起,成为新农村建设最鲜明的写照。一是居住宽敞明亮。农村居民人均年末住房面积由1978年的9.8平米,增加到2008年的33平米,增长2.4倍。2008年,砖木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住房面积达到31.8平方米,占住房面积的96.5%,比1981年的40.2%提高了56.3个百分点;二是居住条件改善。2008年,平均每平方米住房价值达到354.5元,是1981年的14倍。全省8.4%的农户住房拥有水冲式厕所,76.4%的农户住房拥有取暖设备,30.8%的农户使用炊事清洁燃料,94.9%的农户饮用安全卫生水,54.5%的农户住宅外有水泥或柏油路面。

  (4)高档用品从无到有,普及程度迅速提高。农村居民对耐用品的消费从自行车、手表、缝纫机、收音机“老四件”,到电视机、洗衣机、录音机、电冰箱、电风扇、影碟机“新六件”,再到抽油烟机、热水器、空调、照相机、录像机、家用计算机等新型耐用消费品,消费档次大大提高。到2008年底,农民家庭每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电冰箱47台、彩色电视机107台、影碟机62台、洗衣机65台、热水器29台。一些农户还购买了抽油烟机、微波炉、录像机、照相机、空调等高档用品。

  (5)社会事业蓬勃发展,交通、通讯、文教、医疗成消费亮点。随着“科教兴鲁”战略的大力实施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全面推进,山东农村文教、卫生、通讯等社会事业迅速发展,成为近年来农民生活消费新亮点。2008年,山东农民人均交通通讯、文教娱乐和医疗保健支出达1150.3元,比1980年增长125.4倍,年均递增18.9%。其中,交通通讯支出452.6元,年均递增19.5%;文教娱乐支出417.3元,年均递增18.3%;医疗保健支出280.5元,年均递增18.9%。2008年,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电动自行车44辆、摩托车70辆、固定电话77部、移动电话121部,生活用汽车已进入部分农民家庭。

  1978年后,国家和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对各种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农村居民生存环境极大改善。2008年,已全部实现村村通电、通电话、通公路,通自来水率为69.7%,沼气用户达到145万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全部免除,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8.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全部有农村人口的134个县(市、区),农民参合率达91.9%。

  新中国成立六十年,山东农民生活实现了三次重大跨越。1981年,农民的恩格尔系数降到59%以下,实现生活质量的第一次跨越--由贫困到温饱;1981-1998年,农民的恩格尔系数在50%-59%之间,农民由基本解决吃饭穿衣问题到温饱,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水平处在温饱阶段。1999年,农民的恩格尔系数降到50%以下,实现了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第二次跨越--由温饱到小康;1999-2004年,农民的恩格尔系数在40%-50%之间,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水平整体处在小康阶段。2004年以后,农民的恩格尔系数降到40%以下,实现了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第三次跨越--由小康到富裕。

  六十年风雨兼程,六十年沧桑巨变,山东农民生活六十年发展的辉煌历史表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才能领导劳动人民翻身解放,赢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胜利,才能开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才能实现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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