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公布了首批国家自主创新产品名单,格力GMV多联空调机组GMV-pdm280W/Na-N1成功入选,并被授予“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证书。
据了解,此次科技部被认定的国家自主创新产品共243项,其中入选“新能源与节能类”的空调产品只有一个,即格力GMV多联空调机组。
这也是继格力自主研发的热回收数码多联空调机组、G-Matrik直流变频技术入选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王者之尊”柜式空调入选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之后,格力自主创新产品再次获得国家认可。
2006年底,为推动建立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科技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研究制定并发布了《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开展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试点工作。经认定的国家自主创新产品将在政府采购、国家重大工程采购等财政性资金采购项目中优先购买,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相关产业化政策中给予重点支持。
据了解,此次入选的的格力GMV-pdm280W/Na-N1是格力自主研发的最新一代变频空调机组,也是国内首台自主研发的直流变频多联空调机组,综合能效比在4.2以上,比普通空调节能20%以上。同时,它采用R410A环保冷媒,对大气臭氧层无破坏作用。该产品自2005年投入市场以来,一直备受国内外消费者青睐,2007年成功中标被誉为“奥运中央空调项目第一大单”的北京奥运媒体村,并在奥运会期间为全球新闻媒体营造了宁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受到了北京奥组委的嘉奖。
作为全球最大的专业化空调制造商,格力电器已经成功攻克了空调领域的一个又一个技术壁垒。目前拥有技术专利近2000项,其中发明专利近300项,自主研发的直流变频多联机组、超低温数码多联机组、离心式大型中央空调、G-Matrik直流变频空调等一系列高端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创造了多项世界记录,为中国空调产业赢得了世界的尊敬,代表着中国国产中央空调技术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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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条件:
(一)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
(二)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益状况明确。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是指,申请单位经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我国依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的中国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在我国依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三)产品具有自主品牌,即申请单位拥有该产品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四)产品创新程度高。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有根本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
(五)产品技术先进,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六)产品质量可靠,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检测。
(七)产品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或能替代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