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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点兵 控制钢铁产能风暴即至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04日 18:09  中国联合商报

  CUBN记者 李卓 北京报道

  磨刀霍霍,钢铁产能过剩整治要大动干戈了。

  价跌量涨 导火索

  继8月中旬被工信部着重要求“结构调整”以后,在8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钢铁”——又再度被当作“产能过剩”的代表行业予以提出。

  正所谓沙场秋点兵,册册有钢铁,一个月内连遭两次重要点名,政府的决心显而易见。

  “7月末至8月中旬以来,钢铁价格突然大幅下滑,而钢价下跌的同时产能翻番。这是此次政府决策的重要导火索。”对此,兰格钢铁分析师李钊对《中国联合商报》记者分析。

  李钊指出:“7月份中国钢铁粗钢单月产量就达5000万吨,同比增长12.6%,1月~7月份实际粗钢产量是3.17亿吨,同比增长2.9%,这些都是政府始料未及的。尤其和去年年底计划的在现有基础上年减5亿吨的目标来看,结果大相径庭。并且,目前统计今年新开工项目已增长20%,如此推算,原来保守估计中国钢铁1亿吨的产能过剩恐怕要翻番至2亿吨。”

  与此同时,工信部8月27日公布,钢铁库存在连续4个月环比下降后出现回升:7月末26个大中城市5类主要钢材品种社会库存达944万吨,环比上升48万吨,升幅5.4%,这更加剧钢铁行业产能过剩问题整治的紧迫性。

  时至9月,传闻已久的《钢铁行业兼并重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更加令人期待。《条例》被认为是钢铁行业《产业振兴规划》外更为详细进行兼并重组的操作细则。由此,继组建五大钢铁集团以后,一场大规模重组并购、产能抑制的钢铁行业风暴又即将上演。

  《条例》期待 五五分成

  “实现政府、企业税费‘五五分成’的利益分配”是众人对预计9月出台的《钢铁行业兼并重组条例》内容的最大期待。

  由于牵涉税收、就业等多个利益格局博弈,利益分配导致的地方保护主义是长期阻挠钢铁行业兼并重组的巨大绊脚石,而《条例》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帮助扫除因税收而产生的行政障碍。

  李钊告诉记者,即将出台的《条例》将充分考虑被兼并重组企业所在地政府的利益。被收购企业每年产生的利税将可能按照“五五开”的方式,由兼并企业所在政府和被兼并企业所在地政府共同分成。通过这样的利益再分配,将有效解决当地政府害怕钢铁企业被跨区域兼并重组后税收落空的问题。

  “其中‘鞍本重组’有望起到针对《条例》最先的表率作用。”李钊吐露。

  记者获悉,8月19日,鞍钢董事长张晓刚在香港举行的鞍钢业绩说明会上公开表示,鞍钢和本钢两大集团一定会合并在一起,时间也不会太久。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预计9月出台的《条例》是由工信部、发改委和中钢协三方来完成,其中将重点参考中钢协的意见。而鞍钢董事长张晓刚的另外一个重要身份——中钢协副会长,将为“鞍本重组”的进程起到一个巨大推波助澜的作用。

  “这样,在有成功典型的表率下,钢铁产业的兼并重组一定取得新突破,非常值得期待!”李钊说。

  中小钢企 重在疏导

  要抑制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必须实现“兼并重组”和“产能落后淘汰”的两大路子。兼并重组难题在《条例》的可预期出台下将得到很大缓解,而产能落后淘汰在新近又出现了新的情况。

  8月25日,银行联合信息网发布研究报告称,上半年,中国钢铁行业销售毛利率仅为5.28%,较去年同期下降4.53个百分点,盈利能力降至2004年以来的最低点。

  报告显示,上半年,大型钢企销售毛利率、销售利润率、资产报酬率分别是7.35%、3.39%和2.47%,利润总额同比下降99.7%;中型钢企成绩最差,3项数据分别为3.67%、-0.11%和-0.06%,利润总额同比下降102.84%;小型钢企分别是6.72%、0.99%和0.77%,利润总额同比下降70.14%。

  从统计数据看:小型钢企利润总额同比下降最少,并且盈利能力大大超越了中型钢企。

  对此,一位市场人士对《中国联合商报》记者分析,小型钢企之所以利润总额同比下降最少,在于其人工成本和原材料成本的控制上更为灵活。一些大型钢企由于判断2009年铁矿石涨价,在2008年进行了大量高价采购,以致无法及时消化,盈利下降,同时由于今年特殊的市场环境和国家监管环评的力度加强,不少大型钢企停产检修也造成了很大损失;而小钢企,可以采取“即用即采购”的灵活方式控制成本,即使检修停产,相对规模损失也小得多。

  众所周知,落后产能多数聚集在中小型钢企,但是如此向好的利润额度必然会激发企业进一步扩大产能的生产积极性,从而加倍阻挠国家产能落后淘汰的步伐。

  “对于一些不符合条件、严重落后的违规企业可以坚决关闭,而其他中小型钢企则需要重点疏导。通过疏导,鼓励发挥各自生产专项、强项,同时加强监管,提高准入门槛和环保标准来实现淘汰的平和过渡。”李钊说。

  “毕竟长期以来中小钢企在提供社会就业以及对国家的经济增长贡献上不可小觑。并且对于已经上项目、且符合国家要求的中小钢企来说,如果为控制产能强行关闭,不仅会造成国家资源浪费,而且会造成大批失业人群。所以还必须适度引导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的过渡。可以肯定的是,目前新形势下国家加大产能过剩问题整治,钢铁企业的市场准入和环境监管都要比以往任何时候严格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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