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邓丽 范晓薇 实习记者 杨澜 庄佳婧
又见环保风暴。这次,风暴眼却在环保系统内部。
在这场由审计署启动的风暴中,有54个机构受到了洗礼。“被风暴”的环保部存在12项问题,尤其引人注目。
9月1日审计署发布的《54部门单位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披露,环保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共涉资金约8.27亿元。
细心人对比去年的审计报告,发现环保部涉及的问题从5条增为12条,金额也从2762万元增加到了8.3亿元,问题包括“虚报项目资金”等多项。而与环保部关系密切的旗下NGO机构,其资金使用情况受到较大质疑。
不仅如此,近日审理的上海环保局副局长严舜钧一案也令环保系统颇为难堪。
与上述审计报告一样,他的受贿始末,揭示了环评这个领域的巨大寻租空间。该案是继去年浙江环保窝案之后的又一个环保大案,并涉及了一些外资咨询企业。
寄生NGO
在这份审计署刚刚公布的审计报告里,环保部的所有问题资金中,一些部属的“非财政拨款预算单位”颇为引人注目。
该审计结果第二项中提及,环保部“为非财政拨款预算单位申请财政资金1145万元”。
审计报告指出,这1145万元是2006-2008年间,环保部为非财政拨款预算单位“中华环保联合会”的项目申请的财政资金,其中2008年为545万元。截至2008年底,该项目累计支出1137.71万元,结余7.29万元。
由于该份审计报告已反馈给环保部,记者亦从环保部相关人士处了解到了相关回应。“比如说中华环保联合会的1000多万,只要不是进自己的腰包,是为了工作,那就只是违规,这种情况是有的,该处理的处理,该纠正的纠正。”上述环保部人士说。
从上述来自环保部内部人士的分析来看,该协会的问题仅是一个财务处置问题,并不严重。但略有疑问之处则在于,这些部门挂靠的直属非财政拨款单位,长期以来一直在使用财政拨款的费用。
“这几个NGO通常被我们称为寄生NGO。”一位环保领域相关人士称。
据本报记者了解,环保部下属的“寄生NGO”中,除了上述提及的,还有中华环境文化促进会、环境保护基金会等多个组织。
本报记者联系上了隶属该协会下属某专业委员会的成员,该成员称,他们是一个民间组织,归中国环保部主管,民政部注册的,是非营利组织。联合会的经费来源,除去财政拨款,还有就是“几个企业的赞助”。
其实,这些挂靠部委的协会的资金来源问题,一直隐性存在。
2008年10月被双规的王磐璞便涉及类似问题。王系中华环境文化促进会的秘书长,据相关报道,其案情与该NGO的账外“小金库”,以及依托国家职能部门的环境测评工作收取企业赞助有关。
尽管案件频发,但这些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却因为没有明晰规定,而迟迟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现在很多事业单位都是差额拨款,”上述环保部人士说,“但是很多额度不够,一线员工的工资还需要自己去挣。其实干的很多是政府财政项目,现在不让发工资了,叫人白干活饿肚子也是不行的。”
在这份公布的2008年审计报告中,还提及了其他问题,包括虚报人员经费198.39万元、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支出679.14万元、项目预算不实1063万元、未经充分论证申报项目预算2500万元、外拨项目经费被挪用262.48万元、虚列支出套取资金56.14万元等各种名目。
在上述名目中,大致分为五类问题。一类与财务名目编制有关,包括“在部门预算中编列中央补助地方之处预算”、“为非财政拨款预算单位申请财政资金”。对于这类问题,审计部门要求严格编制预算。
第二类则是违规,包括虚报人员经费、未经审批用项目经费购置公务用车等,审计部门要求收回资金,上缴中央财政或者重新安排支出预算。
第三类是项目申报失当问题,包括项目预算申报不实、未经充分论证申报项目预算等,审计部门要求财政部对结余资金进行处理。
第四类是没有走合法程序的问题,包括未公开招投标、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等,审计部门要求纠正和规范。
第五类是私存私放资金问题,审计部门要求收回资金并纳入账内预算。
对比去年的审计报告,除去虚报项目资金等少数5个项目重合之外,大多数都是新生的问题资金。
环评潜规则空间
不仅是新生问题资金不清,环保系统还面临着环评伴生的巨大逐利空间的考验。
8月27日上午,原上海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严舜钧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因受贿100万出庭受审。
起诉书显示,自2003年起,严舜钧利用分管环境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环境辐射管理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共收受贿落款人民币864000元、美元20000元、欧元4000元。
而此次行贿严的环评机构,囊括了上海多家甲级环评机构,包括上海华东理工大学,上海环境保护局下属的上海环境科学研究院,以及首个在中国获得环境评价甲级资质的外资环境咨询企业伊尔姆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严案暴露了中国环境评价领域中的回扣问题,但这仍只是其冰山一角。“有些地方回扣是30%,有些地方则达到了60%,上海某区环保局的好几位官员都因为一个环评中心落马,我们称为科长杀手”,一位环评人士说,这个领域“潜规则”现象不少。
记者了解到,关于建设领域的环评分为三类: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一位环评界人士说,首先,环境评价是一个暴利的行业,他介绍说,大的项目需要做环境评价报告,光评价费可能就上百万,成本开支主要分为三块:交给监测站的监测费;设备、办公等日常营运的费用,在一般院所中表现为管理费;环评人员的人力成本,“这里面的可控的地方很多,多少钱的活都可以干出来”。
而且一些小的项目只需要做环评表,做一个环评表收费在数千元不等,“一个晚上加加班就做出来了,你说挣不挣钱?”
环境评价另一个致命的问题是,环保局、委托单位和环评机构在某种程度上是利益共同体,“环评通过了,大家都好过”。
而在一些接手的环评工程中,有一部分委托单位在签订合同之前要求只能先支付1/3的环评费用给环评单位,剩下一多半的费用就要等到审批部门通过环评报告以后再支付。
环境评价当中还有一个“潜规则”是挂靠现象,有资质的个人和机构都可以被出租,而很多真正做环评的机构和个人有可能只是借用了别人的名义。
这位人士举例说,南京的一个学校,因为环评出问题资质被停了一年,但是它仍然在借用别的机构的资质做环评。而一些有资质的工程师只要把证书借给别人,自己不干活,一年都可以拿10来万。
在环保部《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中,就明确要求,环评机构承接的环评业务,必须与所具备的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相一致。
此外,环保部将开展环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情况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对登记在兼职单位或非供职单位的“挂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予以清理,并对存在此类问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予以重新审查。
另一个现象是,名义上所有的环评机构均为同等竞争主体,但实际上最好最大的项目多给了环保系统内的环评机构,“国家级的大项目都会给部属的环评机构,因为他们做的都很容易批准,毕竟是自己的亲儿子。”复旦大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博导戴星翼说。
在上述环评界人士看来,环境评价专家评审过程中,也有很多问题,如,虽然名义上参加评审的专家都应该是从环保部专家库当中随机抽取,但实际上很多地方专家仍是由环评机构推荐,“这就跟考生可以推荐监考老师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