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23日公布的2009年第11号公告“10省区市财政支农资金审计调查发现违规问题整改结果”显示,截至5月底,各地已经整改的违规资金22.86亿元,占审计调查发现违规资金总额的84.91%。10省区市被挤占挪用的财政支农资金已经归还原渠道7.53亿元。其中,归还被挪用于建房买车的财政支农资金4084.93万元,占被挪用于建房买车违规资金总额的70%。
2008年,审计署对河南、甘肃、山西、黑龙江、江苏、湖南、福建、陕西、内蒙古和重庆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6年至2007年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以及相关涉农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上述10省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违规使用支农资金26.93亿元,其中5837.4万元用于建房买车。
审计署公告显示,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等部门和10省区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各地强化问责制,对于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在审计调查期间,审计机关共向地方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交案件线索14起,涉案金额2960.5万元,涉案人员26人,目前已有2人被立案调查,2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徐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