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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制度能否解决看病贵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21日 21:24  华夏时报

  本报评论员 任孟山

   8月18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启动,在政治层面上被认为是医疗改革的重要步骤,在实践层面上被纳入解决“看病贵”的具体措施。从现在来看,政治层面上的意义没有问题,它再一次告诉人们医疗改革的进程在继续推动。但是,在实践层面能否解决“看病贵”,则是一个有待观察的问题,我们可以从已经发布的文件中来加以解读。

   这些文件虽然看上去和医改文件一样有些费解,但是基本信息大概包括以下四点:第一,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要逐步配备基本药物,特别是要实现基层医疗卫生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第二,为了鼓励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第三,为了降低药价,将实行政府统一采购,择优选用生产厂商,减少药物的中间加价环节。第四,为了不让医疗机构加价,规定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销售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逐步降低现有的加价率水平。

   毫无疑问,如果基本药物制度顺利推进,人们的“看病贵”的问题会得到缓解。因为,国家之所以启动基本药物制度,就是通过政府之手确定了一些用量大且价格相对不高的药物,用一些不贵的药来治好大家的病。而且,为了降低药价,对采购与使用环节都做了规定,前者使用公开招标,后者即基层医疗机构不加价,其他医疗机构逐步降低加价率。

   但是,这能不能必然保证“看病贵”的问题得到解决呢?如果能,还有以下两点必须做到:

   一方面是要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医院生存模式。药价高昂,且经过医院之手搞出了不少“天价药费”的案例,其中最大的原动力,就是“以药养医”。道理很简单,医院的财政拨款占比很少,大型公立医院的财政拨款只占其支出的5%~10%左右。既然财政拨款不够,医院要维持运转,保证医疗人员的薪酬和福利,又没有类似“医师服务费”的财源,那么,依赖多开药、开贵药的方式来开拓财源也就不可避免。何况,再加上某些医疗机构根据医生的药费指标核算其奖金,更是让患者的药费水涨船高。

   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初衷来看,就是要改变“以药养医”的医疗机构运转模式。不过,就目前正在进行的改革进程来看,财政支持与基本药物制度的节拍并不是很一致。换句话说,如果财政拨款不够,也就不能消除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动力,那也就不能指望医疗机构急剧降低药品高加价率。用最通俗的话来讲,如果不给你发放另一份薪水,就让你放弃现在的薪水,几乎不可能。所以,对于现在的改革,我们也可以称之为“赎买”,即政府通过财政拨款,让医疗机构放弃“以药养医”,从而让老百姓得到实惠。不过,“赎买”的前提是准备好足够的银子。

   另一方面是要堵住权力寻租的漏洞。实事求是地讲,中国的很多政策都是好政策,如果能够顺利实施,人民群众定会获益不少,但总是被“念歪了经”。之所以总是“歪”,就是因为权力寻租的地方实在太多,称得上是“雁过拔毛”。而从现在的医疗改革方向以及基本药物制度的规定来看,政府占有主导地位。就这样的方向和规定来说,经历过前些年医改“市场化”的失败教训,如此选择没有什么错误。但问题是,要想“市场化”做不好的事情政府可以做好,就必须对权力有监督,让权力运转流程足够透明。

   按照政治学的经典理论来讲,你不能设想政府代表的公权力一定会给公众谋福利,因为它自身也是一个利益集团,尤其在发展中国家更是如此。要不然,我们不会看到医疗领域中曾经的药监机构集体溃烂,也不会在住房领域中看到经济适用房的政策走形几乎无以复加。所以,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各个环节,让权力之手有所忌惮,才能保证基本药物制度要达到的目标。

   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李玲教授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以国家的信誉为老百姓举荐药物”。其实,远不止此,整个医疗领域的改革进程,作为改革之后的再改革,都是用国家信誉在背书。所以,作为推进医疗改革的重要步骤,谁都期望基本药物制度能够消除“看病贵”的沉疴,因为它们之间存在政策层面的必然联系,但是需要有精致的细节设计,用实践证明给所有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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