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彭友
中达股份今日披露,在四川银监局、四川省银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与积极协调下,在各债权银行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于2009年7月20日在成都与相关债权银行签订了《成都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银团贷款协议》、《成都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银团协议》、《成都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银团贷款补充协议》,并于2009年8月20日正式办理完成银团贷款(成都)的提款手续。
据悉,本次银团提款金额总计25718万元,其中16718万元为项目贷款,9000万元为流动资金贷款,用于置换成都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原流动资金贷款。该银团贷款期限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