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就东方电气涉嫌美国控制组件公司(CCI)向外国企业行贿案,东方电气集团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截至目前,集团所属各单位在向CCI公司的采购业务中,均严格按照企业的内部管理规定和程序进行采购,没有发现有违反相关制度的行为,也没有发现相关人员有接受商业贿赂的行为。
东方电气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上半年美国司法部网站通报美国控制组件公司(CCI)行贿案情及相关涉嫌企业名单。东方电气集团知悉后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在集团范围内对可能与该公司有采购业务关系的9家所属单位和子企业进行了逐一排查。
经调查,东方电气集团有3家所属单位与美国CCI或其代理商有过业务往来,即在2003至2007年间曾向其采购火电站用汽轮机旁路装置、燃气轮机联合循环
电站用旁路装置以及电站锅炉用调节阀等产品,但累计采购数额不大。集团所属单位在与CCI公司的设备采购业务中,均严格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和程序进行,并未发现有违反相关制度的行为。
此外,东方电气集团有关负责人还表示,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是东方电气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该公司从成立至今,未与CCI或其代理商有采购业务往来和合同关系。
国华能源公司17日也发布声明,就“美国控制组件公司曾向中石油、中海油等六家中国企业行贿,其中包括国华能源公司的消息”做出澄清,表示该公司未与美国控制组件公司发生过任何业务联系,不存在接受其行贿可能。所有涉及国华能源公司接受美国控制组件公司行贿的报道均不属实。
据《中国证券报》、《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