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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国企变迁之回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4日 23:05  经济观察报

  王忠明

  邓小平启动中国改革开放 (包括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基因,一直可以追溯到60年前中国共产党执政之初。从著名的香山双清别墅谈话,到《共同纲领》的颁布,我们可以看到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进行了一系列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的战略部署。他们的战略眼光、开放性、变革精神,直接影响并带动了立国初期整个经济格局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态势,表现在所有制关系上,便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决不搞纯而又纯的公有制,从而使国民经济活力大增。这样的“体制记忆”必然会以其不可颠覆的力量,历经20多年艰难岁月的磨砺,依然作用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并在实践中续写“春天的故事”。

  30年来,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乃至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其最直观的表现,或者最突出的成效,可以说正在于终结了国有体制一统天下的垄断局面,而回归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历史真实,并再度证实了经济学基本原理意义上的“普世价值”。今天,中国企业正按照生产力解放与发展的客观规律,越来越多地实践着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广泛融合,创造出更多的真正的“中国特色”——这就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未来命运!

  舟过山西已夕?:单一国有制

  新中国成立以后,当时称国有经济为“国营经济”,称国有企业为“国营企业”,其主要来源为三个方面:一是通过没收或接管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官僚资本(约100多亿元),直接转化为大批国营企业;二是外资在华企业的转让、管制与征用,包括前苏联管理企业的移交等,也直接转化为国营企业;三是延安十三年局部执政期间在解放区、根据地创办的一批公营工商企业,更成为正牌的国营企业。

  据有关资料,从1949年到1952年,国营企业发展得非常迅速。由于战争年代刚刚结束、百废待兴,更由于当时指导经济建设的思想路线正确,是力图搞多种经济成分统筹兼顾的,因此,国营企业一时发展迅猛一些,并没有影响其他所有制企业的成长与发展,相反,在营造和平建设氛围、调动广大工商业主经营积极性、对新生的共和国激发更多拥护的热情和预期等方面,起到了不可多得的促进和带动作用。问题在于,此后不久,也就是从1953年开始,当整个中国社会全面进入有计划的社会主义改造阶段,国营企业便开始逐渐误入独步天下的歧途。

  从1953年直至1956年,中国仅仅用了4年时间就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向公有制的转变。到1956年底,私营工业人数的99%、私营商业人数的85%都实现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从而使公有制经济一举从1952年的21.3%上升到占92.9%。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竟明确提出“公私合营企业应当改为国营企业”、“大型合作商店有条件有步骤地转为国营商店”,几乎实现了国有体制“全覆盖”。

  在公有制经济以单一国有制的极端形态构成了相当程度的 “体制崇拜”后,就不可能不物极必反地背离企业原有的经济属性,而成为意识形态的僵硬载体或政治化的符号与标签。政企不分,机制僵化,使国营企业无法作为真正的商品生产经营者,企业计划由国家统一下达,职工由国家统一分配,物资由国家统一配置,产品由国家统一收购,利润上交由国家统一支配,企业需要资金向国家要,既无内在的经济动力,又无外在的竞争压力,严重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1978年,工业部门亏损为40亿元,其中国营小企业造成的亏损达22亿元,占一半以上。

  改革开放前,中国大兴国营企业,使所有制结构基本无“结构”可言,沦为单一国有制,束缚了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总结其教训,主要是:一、惯性使然,即深受革命战争时期大大小小解放区、根据地通行“供给制”的习惯性影响,包括当时搞集中管理经济工作的经验积累,因而对兴办国营企业相对要熟悉一些。而且,革命时期的精神倾向,在和平建设时期也易于线性地或者惯性地蔓延出“左”的做法,比如搞私营不如搞国营放心,搞非公经济不如搞公有制经济放心;二、环境使然,即当时国内外政治环境构成对新生政权的严重威胁,执政党在急于实现工业化、现代化中需要直接控制和调动资源,因此没有比大举兴办国营企业来得更快、更可以组织化。这显然与共和国缔造者们关于多种经济成分统筹兼顾的建国构想与初衷相去甚远,但迫于压力又只能如此。虽然在抵御外来威胁,走中国自己的工业化、现代化道路的历史进程中,广大国营企业承担着异常艰难的重要任务,也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体制成本毕竟太大,以致单一国有制最终临界活力释放的尽头;三、联盟使然,即对前苏联高度集中计划经济模式的 “一面倒”追随。中国对前苏联模式的顶礼膜拜,主要出自意识形态方面的共性。既然同属社会主义阵营,又要实行一套与资本主义完全不同的经济制度,在当时唯一可以效法的就是作为 “老大哥”的前苏联。

  好风疑是故园来:多种所有制

  进入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国有企业的历史命运和时代任务显然主要是改革,特别是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革束缚企业发展的落后体制。而从所有制变革的角度考察,国企改革的大幅度推进,又异常奇妙地可从60年前找到历史的呼应。

  早在全国解放前夕,毛泽东在香山双清别墅接见太行区党委书记陶鲁笳等人时就提出了著名的“四面八方”论。他说:“我们的经济政策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叫做‘四面八方’。什么叫‘四面八方’?‘四面’即公私、劳资、城乡、内外。其中每一面都包括两方,所以合起来就是‘四面八方’。”

  特别重要的是,以“四面八方”作为经典表述的毛泽东关于新中国经济政策的重要思想,即使在若干年后我党政治生活开始发生重大逆转性变化的背景下,也还是比较连贯、稳定的。比如1956年12月上旬,毛泽东分别找陈叔通、全国工商联正副主任、各省区市工商界代表谈话时,明确指出要实行 “新经济政策”。又如1958年11月,毛泽东在郑州召集的有部分中央领导人、大区负责人和省区市党委书记参加的工作会议(即第一次郑州会议)上,一方面完全肯定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另一方面又明确提出必须划清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两种界限,严肃批驳了陈伯达等要求在现阶段就废除商品生产,实行产品调拨的错误主张,指出这种主张实质上是要剥夺农民。他还指出,在社会主义时期废除商品是违背经济规律的,我们不能避开一切有积极意义的诸如商品、价值法则等经济范畴,而必须使用它们来为社会主义服务。中国是商品生产很不发达的一个国家,商品生产不是要消灭,而是要大大发展。

  毛泽东的这些论述及思想,说明我党在新中国成立初期领导经济建设特别是创建多元格局的企业所有制结构或企业组织形态方面是高瞻远瞩、富有真知灼见、符合客观规律的,因而促成了头几年恢复国民经济时期实践层面上的良好开局。历史地看,这也为后来我党吸取教训、回归正确路线乃至为邓小平启动改革开放,包括推进国企改革、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等提供了一脉相承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中国大规模的波澜壮阔的国企改革稍晚于农村改革,应当以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 “国有企业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为标志。改革作为国有企业所面临的时代主旋律,先后经历了扩权让利、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制度创新和机制转换等阶段。从行进路线看,国企改革之所以能逐步突破,关键在于以下三个主要方面:

  第一,始终纳入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周密部署、循序渐进。最早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首先提出将全党工作的重点转到经济建设上来,决定扩大国企经营自主权、实行多种形式的利润留成;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强调实行国有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1987年,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 “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在国有企业逐步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租赁制和股份制等多种经营形式;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勾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明确提出国企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1999年,十五届四中全会专门讨论通过了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则明确提出要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可以说已为国企改革释放了全部政治风险,在理论支持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成熟状态。

  第二,增量培育“体制外因素”,形成倒逼机制。基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并存思维”,使得双轨制被广泛应用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各个方面。在所有制结构方面,则是国有企业存量与非国有企业增量并存。也就是说,在国有企业之外,成长出多元主体,其中最具有创新特色的就是大力发展乡镇企业。

  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示范性地带动了其他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进而对国有企业形成了不进行改革、不加快改革、不深化改革则绝对没有出路的倒逼机制。改革开放以来,就中国企业的所有制关系而言,已形成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个人所有、私人资本所有和外国(境外)投资者所有五种类型。国有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个私企业、股份制企业、跨国公司在华企业、中小企业、大型企业、国家出资企业(2008年出台的《企业国有资产法》已将原先的国营企业、国有企业改称于此)以及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上市公司等等,构成了多种多样的不同形式的竞争与合作关系,迎来了中华民族亘古未有的“企业时代”。而国有企业也在这个历史变迁中日益找到了自己的战略定位,会同其他所有制企业共同繁荣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第三,实行“战略退出”与“战略集中”并举。长期以来,中国国有企业中存在着“个数太多”与“个头太小”两大问题。前者暴露了单一国有制下各类经济资源必然无法集约化利用的低效与浪费现象;后者暴露了以市场化方式整合和配置资源的竞争能力普遍低下现象。为此,如果仔细解读30年来推进国企改革的各种举措,其实都不外乎是聚焦于解决这两大问题的,概括说来,就是主要用“战略退出”解决“个数太多”问题,特别是要相继在一些竞争性领域实现有序退出;用“战略集中”解决“个头太小”问题,即在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通过“三改一加强”、“抓大放小”等实现有序退出的同时,将弥足珍贵的国有资产或国有资本集中到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去、集中到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中去、集中到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中去。

  桃李还应笑后时:混合所有制

  30年的改革开放洪流,推动国有企业“温和”地站到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行列之中。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到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从上世纪末“三年两个大多数”目标的基本实现与攻坚克难,到本世纪设立特设机构国资委,我们看到,国有企业不再是单一国有制下的铁板一块,甚至也不再是多种所有制框架下公有制的唯一实现形式,它自身已出现多元取向的结构变革。这说明,只有多种所有制企业,才是市场经济赖以生存的基础,而单一公有制不可能培育出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无法使企业在竞争、分散决策、各种资源的自发动员能力等方面获得市场激励。因此,市场及市场经济的真正本质是多元化。

  中国国有企业的原初发展主要是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比较单一。改革开放以后,开始兴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1984年,国内的股份制企业开始出现。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 “改革中出现的股份制形式,包括国家控股和部分部门、地区、企业间参股以及个人入股,是社会主义企业财产的一种组织方式,可以继续试行。”1990年11月和1991年4月,上海和深圳先后开办证券交易所,使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有了基础平台。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明确提出,股份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于是,一批国有大型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建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现代企业制度,相当一部分国有中小企业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使单一的国有独资形式向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等多种形式有序转变。

  但是,国有企业至今并没有完全从政府行政机关的附庸转变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与经营者,没有彻底解决上述“个数太多”与“个头太小”等问题,更没有因为改设了国资监管部门来履行所谓“出资者”职责就能确保遵循企业发展规律的。什么是企业发展规律?只有坚定不移地以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为方向来深化国企改革,才能真正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而脱离这个方向的一切运作,很可能都无异于舍本逐末;无视所有制性质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约束意义这一经济学基本原理,本身就违背了企业发展规律……

  如果我们的认识还停留在试图再回过头来证明 “国有企业是完全能够搞好的”,难道还谈得上与时俱进吗?在依赖并占据着一定的价格垄断资源、规模金融资源、国家巨额资本投放所形成的品牌资源以及政策保护资源的背景下,国有企业能界定出自己的业绩边界并让整个公众社会信服吗?旷日持久的国企改革是不是还应该在诸多似是而非的谬误性言论的笼罩下,老这么慢条斯理地持久下去,而不知到底何时能进入倒计时阶段?

  值得预期的是,在未竟的国企改革探索中,或许混合所有制能够杀出一条真正的生路来。因为从国际经验来看,混合所有制已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它具有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多元化混合性质,使不同所有制经济的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以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混合所有制既能使国有企业摆脱传统经营模式,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微观主体,也能使民营企业获得更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而加快做大做强。这正如法国学者让·多米尼克·拉费和雅克·勒卡荣所分析的那样:“混合经济作为 ‘纯社会主义和纯资本主义混合的形式’,在很大程度上看来是理论上针对计划经济中极端干涉主义明显失败和自由思潮鼓吹国家退却、鼓吹私有化和鼓吹解除管制而提出的具有双重意义的预防措施。从政治角度看,这个概念有一个不容置疑的好处,即传播许多有积极意义的老想法。它是与一种温和适中、综合几种极端制度的思想结合在一起的;对这种思想,当然只取其最正确的部分。它的依据是合作的逻辑、共同劳动的逻辑;按照这种逻辑,每一方——国家和私营部门——当然要发挥自己最大的能力。”

  随着产权流动和重组越来越成为发展市场经济的正常而普遍的企业行为,以股份制、上市公司等为主要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也正在中国迅速发展起来,其运营效率特别是规模效益明显高于其他所有制经济,显示出广阔的发展前景。但是,混合产权更多地取代纯粹的单一的国有产权,也将构成对现行国资监管和运营方式的新挑战。因此,在中国国有企业的未来之路中,一方面必须积极顺应所有制结构混合化演变的世界性潮流,使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组合结构从板块结合向有机结合转变;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有关理论研究以及“融合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等,不搞一哄而上或一窝蜂,真正做到“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以促进中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系全国工商联副秘书长,经济学博士、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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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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