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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惩治“洋贿赂”更需扎牢“篱笆墙”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4日 16:46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记者 姜琳)“力拓案”涉案人员刚刚被批准逮捕,又闻美国自曝不干胶巨头艾利丹尼森在华行贿事件。跨国公司接二连三在中国窃取商业秘密,暴露我国一些企业信息安全状况堪忧。要切实维护我国商业信息安全,既要依法惩治“洋贿赂”,更需扎紧“篱笆墙”,不给觊觎我国企业商业秘密的不法外商可乘之机。

      近年来,一些外商通过贿赂我国企业管理人员、政府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案件屡屡发生,且呈上升趋势。从已查明的案情看,暗中给回扣、赠送礼品、提供观光旅游机会、赞助子女出国留学等,是买通一些官员和企业高管的主要手段。

      毋庸置疑,内外勾结类罪案中,核心问题出在内部。在惩治“洋贿赂”的同时,更需严惩“内贼”。但是,无论是前几年闹得沸沸扬扬的美国朗讯在华行贿案还是近期的不干胶巨头艾利丹尼森行贿案,都是跨国公司所在国家先行调查,并处以巨额罚金。而作为行贿行为发生地、商业利益被侵害方,有关方面却反应迟钝。此次力拓案件中由于重要商业秘密泄露,我国钢铁企业损失巨大,力拓公司4名员工被依法逮捕,但究竟是谁泄露了国内钢铁企业的关键数据,却至今没有消息。

      “洋贿赂”现象严重,除了涉案人员私欲膨胀铤而走险,也与我国经济安全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对相关人员的监督制约难以落到实处有关。

      与一些发达国家不同,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反商业贿赂法律,更没有反“洋贿赂”的专门法,仅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中设置了相关条款。法律规定不严密给司法和执法留下了空隙,成为一些地方打击商业贿赂不力的借口。

      事实表明,对“洋贿赂”案件中那些泄露商业秘密、以牺牲企业乃至国家利益谋取私利的“内贼”必须严惩不贷。这对维护我国法制尊严和社会公平公正意义重大,是在“洋贿赂”案接连发生情况下人民群众的普遍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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