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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出让将给中小企业预留指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3日 01:04  北京商报

  商报讯 (记者 齐琳)今后各地在工业用地出让计划中将必须安排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中小企业开发利用。

  昨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除再次强调工业用地出让必须采取招拍挂的形式外,还首次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列入其中。

  据《通知》,各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土地市场状况和土地供应潜力等,科学编制土地出让计划,经批准的出让计划必须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地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土地出让计划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中小企业开发利用,特别是建多层标准厂房。

  此外,针对近期部分地区屡屡出现的私下协议转让工业用地现象,两部委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凡属于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后由政府供应的工业用地,政府收回、收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重新供应的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拍挂方式公开确定土地价格和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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