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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的弊与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6日 00:04  21世纪经济报道

  杨志勇

  以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和提高资源税税负为中心内容的资源税改革呼之欲出。资源税改革已被赋予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任。

  资源税自1984年成为一个独立的税种以来。资源税所提供的税收收入规模相当有限。几经改革,资源税税收收入只占税收总收入2008年仅为0.56%,2009年上半年略有提高,也只占0.61%。资源税征收范围偏窄,只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少数资源征收。一些重要的资源,如水资源等就与资源税暂时无缘。

  资源税开征的初衷是为了调节贫富矿之间的级差收入,但是,近年来,资源价格暴涨,较低的税额导致资源价高税低、近乎无税局面的出现。幅度较小的资源税税额调整,根本无法达到调节级差收入的目的。

  资源税税额偏低,调节作用有限,过低的资源税和基本上可以忽略的资源补偿费必然导致资源的掠夺性开采,不利于资源的节约利用。不仅私人小煤矿的回采率较低,平均回采率不到20%,而且国有煤矿的平均回采率也不到40%。大量资源被浪费掉了。较低的资源税和基本上可以忽略的资源补偿费对节能减排来说是非常不利的。资源税税负水平过低导致调节级差收入功能的弱化,不利于资源的综合利用,不利于资源开采地的补偿。

  现行资源税制不能适应国有企业上市以及民营企业大量介入资源开采和生产的现实。资源税征收范围偏窄,税额较低,不利于国有资源权益的保障。过低的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加剧了收入分配的不均。矿产资源的大量开采,给矿主带来大量收入,造就了一批暴富的“煤老板”、“油老板”,造就了垄断性国有经济的所谓“业绩”,与此同时,资源开采区居民收入并没有得到多大的提高,这进一步拉大了收入差距,导致收入分配不公。

  资源税改革之后,资源商品价格必然随之水涨船高。当然,短期内,资源商品价格能否上涨,在当下的中国,还受到政府规制的影响。可以预期的是,如果没有对应的资源商品价格上涨作为配套措施,那么,又好又快的目标不仅无法实现,而且,没有相应配套的价格上涨,资源企业最终将无法承受因此所带来的亏损。如果要维持低价位,政府财政只能给予补贴,但这违背了资源税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目标要求。因此,资源税改革之后的结果必然是最终导致资源商品价格的上涨。

  资源税改革还有利于增强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推动中国财政体制的合理化。资源税除了海洋石油资源税是中央税外,其余均为地方税。资源税制在实际运行中还具有补偿资源开采地的作用。过低水平的资源税,不利于资源开发补偿和生态补偿,影响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不能满足其为地方政府筹集财政收入的功能。中国矿产资源分布不均,西部地区经济相对落后,但矿产资源相对丰富。资源税改革有利于保障这些财力相对落后但资源相对丰富地区的利益,有助于这些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激励机制的形成。

  总之,从中长期来看,资源税改革的确能够促进中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助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资源税改革属于制度改革,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在要求。合理的资源税税负水平和资源价格是资源得到合理配置的前提。为了减少资源税改革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要特别注意资源税改革时机的把握问题,在带来中长期利好的同时,尽可能减少短期的不利影响。

  从短期来看,资源税改革可能导致的物价水平上涨是最值得探讨的问题。资源税改革无论是在经济繁荣时期,还是在经济低迷时期,正常情况下,都会带来物价水平的上涨。从表面上看,经济低迷期物价上涨压力较小,较适合资源税改革。但事实上可能不是如此。在经济低迷期,各种市场主体消化资源税改革所带来的成本上升因素的能力较弱,资源企业与相关企业和行业的发展都可能受到严重影响,其结果很可能是影响经济的进一步回暖。

  最为理想的资源税改革环境是物价水平较为平稳的时期。但在现代经济条件下,要等来这样的时期是非常困难的。现代经济常常是在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之间不断地进行交替。想来想去,资源税改革还是在经济相对比较景气的阶段推行较好。较好的宏观经济具备较强的改革不利因素之消化能力。当然,严重通货膨胀出现的背景同样不适合资源税改革,资源税改革需要谨防资源价格上涨与信贷投放量巨大所带来的通货膨胀的螺旋式攀升作用。通货膨胀会滞后于天量信贷的发放。资源税改革的时机必须错开较为严峻的物价上涨时期。

  资源税改革还受到国际市场的影响。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资源商品价格的确定还受到国际市场的制约。如果国际市场价格低于国内市场,资源税改革所带来的生产成本就无法通过资源商品价格上涨而得以消化,那么资源开采和生产企业的生存就是一个大问题。资源税改革不能单兵突进,还需要与资源补偿费改革结合起来,实现税费的各归其位,以最大限度地释放出经济发展的潜力。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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