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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本报综合报道 近期,国内数十个城市集体上调自来水价一事引起了各方关注。根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前7个月我国约30座城市已上调或准备调高水价。
调价的城市中包括了昆明、兰州等地,而这些地区的自来水企业正是当初被外资公司高溢价并购的“成功范本”。
外资插足制水厂
在中国水务市场中,外资除了高溢价收购国内自来水公司股权外,在上游制水厂这个环节也毫不放松。同样,外商在国内合资建设中国水厂的方式,也可能促使国内居民用水价格扶摇直上。
国内自来水简单来说有如下环节:制水厂(负责自来水的生产)—自来水公司(采购制水厂产品)—居民。制水厂的水价,也是居民用水价格的主要成本之一。
制水厂的运营模式分为两种:设计—建设—运营(下称“DBO”)模式和建设—试运营—移交(下称“BOT”)模式。早期不少外资企业采用BOT模式,目前更多的外资企业倾向于DBO模式。在两种模式中,外资股东都在使用保底水量和调价公式两种控制水价的法则,获得稳定的长期回报。
据记者了解,法国苏伊士集团北自昌图、南至三亚、东起上海、西达重庆,足迹遍布大江南北,拥有22家合资企业,供水人口达到了1400万。在今年3月底,苏伊士旗下的中法水务与美国地球工程公司达成协议,收购其在天津的供水项目,中法水务持股52%,天津自来水集团则持股48%。
而具有153年水务领域专业经营历史的法国威立雅公司也在中国掀起了收购狂潮。迄今为止,威立雅拿下了天津、上海、北京、成都、昆明、兰州等近19个城市的21个合资项目,供水人口达到了3000万。
保底水量的猫腻
DBO模式中,制水公司与自来水企业所谓的“协议保底水量”,是说就算一个城市消耗的水量达不到“保底水量”,买方(自来水公司)不能购买足够的水,但也要按照原先彼此约定的保底水量,包销超额水量。
记者从一位业内人士处拿到了辽宁某市“保底水量”的细节。2002年,该市自来水企业与当地制水厂的协议保底水量是2592万立方米/年,此后逐步走高,2006年的保底的量为2851万立方米/年。
但是,2002年到2008年之间,该市的居民用水量并不均衡。特别是2006年,城市的真实用水量要比保底水量少300万立方米,但由于有协议在先,自来水公司依然要买下制水厂的水并包销掉。
这些钱谁来出?该市政府的解决办法是,在2006年不得不掏出1539万元,作为财政补贴支持国有的自来水公司。但并不是所有的钱都来自于政府。
正是因为这种固定回报的存在,使自来水公司可能要消化更高的成本,而亏损的自来水公司要求涨价似乎看上去理所应当。
不合理的调价公式
记者获得一份陕西某市制水厂目前仍在使用的公式。其核心内容是:基准水价乘以K系数。K系数共有5个因素,分别为电价、化学药剂价格、工人工资、汇率变化系数、CPI指数。自来水公司需向制水厂支付的取水费为:实际水费=交易水量×(基准水价+税金)×K系数。
一位证券公司的研究员分析认为:“从数学上看,这个公式调价的计算方式有问题。电价、工资、化学品等指数后面的数值,表面上是代表这些指数所占水价的成本比例,但这种比例并不一定准确。”
而从商业逻辑上来看,“公式中以电价、工资等变动比较大的项目作为参考系数,但‘折旧’这种固定的数值却没有显现在公式之中,这是不是合理呢?”
总的来说,神秘的K系数会使制水厂的实际成本很可能要比公式计算出来的成本低。制水厂“虚高”的成本也使自来水公司将会掏更多的现金购买制水厂的产品,最终的结果就是居民要承受偏高水价。(《第一财经》、《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