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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所持1.9亿股遭冻结,“三角债”关系隐现 锦化氯碱重组迷局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3日 10:04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徐志红

  实习记者 乔家伟北京、广州报道

  锦化氯碱(000818.SZ)重组再起微澜。

  7月31日晚间,锦化氯碱发布公告称,公司于7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化集团)的通报,近日,锦化集团收到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因申请人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实业)与被申请人锦化集团欠款纠纷一案,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冻结锦化集团持有的股票(证券名称“锦化氯碱”)共计190126969股。

  截至2008年年底,锦化集团持有上市公司总计60%的股份,此举意味着锦化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大部分股份被冻结。

  转道司法途径?

  今年7月20日,锦化氯碱曾表示,在葫芦岛市国资委领导下锦化集团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的资产重组事宜正在逐步推进,与之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

  但是,时隔两天后的7月22日,锦化氯碱突然发布公告称,由于相关审计与评估结果的出具和锦化集团相关重组文件报国家有关机关的审批不能如期完成,公司股票“锦化氯碱”从2009年7月22日起恢复交易。

  “此番锦化集团持有的锦化氯碱股权被申请司法冻结,很显然与此次重组有关。”一位接近锦化集团的人士这样认为。该人士表示,很可能是由于在重组进程中遇到了上述障碍,使重组不能顺利进行,而如果走司法程序,采取公开拍卖股权的方式,可以使程序变得简单很多。

  这种猜测并非毫无根据。锦化氯碱的2008年年报显示,华天实业大有来头,并且与锦化集团和锦化氯碱的关系非同一般。

  年报显示,华天实业为葫芦岛市国资委出资的国有独资大型企业,与锦化集团和锦化氯碱拥有同一实际控制人。

  资金及人事关系密切

  早在2007年,锦化氯碱就委托建设银行向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贷款7000万元,期限36个月,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10%,用于推进其项目建设,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取得收益433万元。据年报显示,该笔贷款被用于华天实业生产系统原料路线技术改造。

  同时,截至2008年年底,锦化氯碱为华天实业提供担保额为13810万元。而且,锦化氯碱不仅为华天实业提供担保,双方还有密切的商业往来。年报显示,截至2008年年末,锦化氯碱持有华天实业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为53500万元。不过,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记者注:2009年4月29日),锦化氯碱应收其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为0。同时,截至2008年年末,锦化氯碱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中应收华天实业5783万元,不过,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公司应收其余额为-131万元。

  这样,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就形成了,一方面,锦化氯碱与华天实业之间有大量的往来款(主要是前者对后者的应收款项),并且前者为后者贷款提供了大额的担保,而另一方面,华天实业又是锦化集团的债权人。三者之间形成了一种“三角债”关系。

  不仅如此,在人事关系上,三者关系也非常密切。

  根据锦化氯碱的年报,公司于2009年2月5日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张旭、胡德金和孙贵臣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胡德金原为华天实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1月22日,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葫国资〔2009〕3号文件决定,免去胡德金华天实业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由此可见,此次华天实业申请锦化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司法冻结,意味深长,但究竟背后隐藏着什么?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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