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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需要考量利益分配的公平性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3日 10:04  21世纪经济报道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彭森近日在出席中国价格论坛时表示,要推进电力、天然气、水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5月25日,国务院也曾表示今年将继续推进电价和天然气价格改革,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实际上,提高资源性产品价格与资源税改革是相辅相成的,两者实际上是两位一体。

  中国资源要素价格过低曾经是吸引全球产业资本的重大优势,成就了“世界工厂”。要素价格过低在国际贸易中体现为汇率低估,2004年的经济过热导致资源紧张和通胀风险,使得政府决定在2005年开始执行人民币渐进升值以及资源价格指令性上涨,减少福利流失。2007年,中国实际上已经制订了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提高税率等资源税改革方案,但由于存在通胀压力,资源价格改革不仅会提升通胀水平,还可能会打击出口制造业,最终并未实行。

  资源税改革是中国经济转型的基础性条件,可以理顺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节约和创新、提高生产效率等。但是,我们需要弄明白资源税改革的影响。当前,推进资源税改革有两个主要因素,一是在世界金融危机冲击影响下,中国CPI和PPI大幅回落,为提高资源价格创造了有利时机,不会有引起通胀的负担;其次,中国为应对危机而实施了结构性减税,约使2009年税收收入减少5000亿元左右,但支出显著扩张,造成财政压力,实行资源税改革将在一定程度上带来结构性增税效果,对冲财政减收压力。应当说,开拓新税源以弥补财政压力是推进改革的重要动力。

  经济转型的本质是由出口导向转为以内需为主,而实现转型的前提是提高人们的收入(消费力)。中国不仅资源要素较为廉价,劳动力与利率要素也是偏低,这意味着通过低要素成本出口所获得财富分配并不公平,即在中国福利流失的总体背景下,劳动力价格(工资性收入与社会福利)过低,进而导致多数民众消费力过低才是经济严重失衡的原因。

  当前如果提高资源价格,无疑会增加公众生活成本,降低占人口80%以上的中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这无益于经济转型。考虑到资源性商品的国家垄断性质,资源价格上涨的好处主要由垄断性国企与财政部门拥有,因此,是否可以考虑将垄断性国企的利润和资源税通过立法的形式,法定投入到民众的福利当中,如全民分红或用于社会保障支出。

  因为,这样做既可以避免降低多数民众消费力(有利于经济转型),又可以避免拉大收入差距(政府与国企可能将增加的税收和利润继续用于投资),避免投资主导、消费力降低的模式得以强化。有一种观点认为,如果财政不投资,则会影响经济增长与就业,民众增收和财政增税受到影响,也就无法提高购买力,扩大福利支出。但投资只是暂时的方法,长远来看内需是更加重要的。

  目前的货币政策与资源税改革方案,在客观效果上是有利于国有企业的,其中一些大企业可以获得更多信贷,资源性垄断企业则有提价的好处,财政收入也可增收。但对广大出口企业以及中小企业而言,或许会增加其生产和经营成本,加上信贷支持不够,生存压力会骤增;对于个人来说,生活成本亦会增加,失业与减薪压力变大,储蓄收益不仅过低,也随着资产价格膨胀而受损。因此,政策出台不能仅仅强调其局部的合理性,还要从整体看利益分配是否公平,不能只关注增收,更要看支出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民生,是否有利于转型,是否能够精简机构以及减少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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