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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严控流动资金贷款用途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1日 01:19  北京商报

视频:银监会严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防止挪用  媒体来源:第一财经《早市导航》

  商报讯 (记者 崔吕萍)高速增长的信贷规模是否真正流向实体经济,令监管层十分担忧。继本周一发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之后,银监会昨日又对流动资金贷款的管理办法对外征求意见。银监会在一周之内接连推出两个《办法》,旨在为信贷资金设置了一个相对安全的防火墙。

  银监会昨日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的核心内容就是为防止贷款资金被挪用,银监会规定,今后贷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与借款人明确约定具体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还款方式、风险处置和有关细节,不得将贷款用于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或投资的领域和用途。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非金融性公司及其他部门贷款增加6.3万亿元,同比多增4.32万亿元。按贷款期限来分,短期贷款增加1.32万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3.18万亿元;票据融资增加1.71万亿元。其中,短期贷款主要由流动资金贷款组成。中长期贷款主要由固定资金贷款组成。

  与固定资金贷款扶持企业厂房建设及扩大生产不同,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救企业一时之需,按使用的周转性,分为循环和非循环两类。对于贷款人发放流动资金循环贷款,银监会特别规定,应当根据借款人的业务规模、生产周期审慎确定循环贷款的额度,避免超额放贷。

  此外《意见稿》显示,对于所有新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经营扩张过快或主营业务不突出的客户、信用状况一般或有恶化趋势的客户,以及单笔支付超过借款合同金额的30%,且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或单笔支付未超过借款合同金额的30%,但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客户,须采取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也就是说,已经授信给企业的贷款额度,不会一次性汇入企业账户,而是将资金“打散”,在企业发生实际资金需求时,分批汇款,起到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视作用。这一点与固定资金贷款管理办法非常相似。

  “起初是严防固定资金贷款被挪用,现在防止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下一步很可能是对个人贷款进行严格规范,监管层最终的目的,就是防止信贷资金流向资本市场。”对此,某股份制商业银行信贷部人士这样表示。据其介绍,虽然从源头上看,没有一笔贷款是从银行直接流向股市的,但由于个别银行不按规矩放贷,导致信贷资金“转向”入市。“比如企业向银行申请一笔流动资金贷款,理由是流动资金周转困难,银行在简单查询财务情况后将资金贷给企业。事实上,企业存在账外账,自己的钱在股市里,用银行的钱来维持经营,就等于信贷资金变相流入股市。”该人士表示。

  “更令人担忧的是企业用一项质押品,向银行申请循环贷款。有的时候一项质押物可能只值100万元,但企业在与担保公司串通之后,能从银行里贷出200万元。这些资金很可能流入了股市。”另一位银行人士这样表示。

  而根据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副部长魏加宁的测算,中国上半年新增信贷资金中有20%流入了股市,30%流入票据市场,这样的结果将推动金融泡沫的形成。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货币政策收紧将使实体经济受损,因此银监会加大对流动资金贷款的风险防控力度非常必要。“虽然不能保证所有钱都投向实体经济,但要提高信贷资金被实际应用的‘命中率’。”

  银监会本次征求意见将持续到8月26日,按照此前《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的程序,正式的《流动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将于9月中旬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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