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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小农经济新视角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2日 11:42  中国企业报

  □李江涛/文

  《中国小农经济改造的制度选择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年版)是由河北金融学院的王宪明教授撰写的一部学术著作。经过30年的改革,小农经济仍然是阻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该书站在中国经济矛盾有机整体的高度,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系统抽象研究方法,指出小农经济的根本改造还需从制度层面着手,其关键在于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其前提是政府的支持引导,而不能简单地诉诸于市场化、规模化、产业化和科技成果的运用。

  在明确农民主体性的基础上展开小农经济改造的研究。长期作为历史上以及当前中国劳动者主要部分的农民,不只是被改造的受体,他们是小农经济改造的主体,他们争取权利的斗争推动着中国历史的发展。素质技能的提高是农民成为社会主体的保证。所以,在规定农民主体性的基础上,小农经济改造的主题是农民主体地位的实现与素质技能的提高,其途径是农民生产方式的工业化和生活方式的城市化。该文在明确农民的主体性基础上规定政府的主导作用,指出应从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统筹工农关系、统筹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统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四个方面入手,通过建立城乡一体化教育体系、完备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新型农村卫生医疗体系,发展农村文化事业,构建完备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通过完善民主法制,构建现代乡村治理结构。

  以农民的权利关系为主要内容从制度层面探讨小农经济的改造。该书在系统整理合作制经济思想发展的基础上,明确了合作、合作制、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等概念,通过对新中国成立后农村经济制度演变的分析,着重区分了合作制和集体制,指出集体制违背了合作制的基本原则,是对合作制经济的异化,侵害了农民的权利,中断了中国民主化的进程,阻碍了农民素质技能的提高。所以应该批判集体制,但对集体制的批判也不能长期采取退回到小农经济的家庭联产承包制,而要通过建立并不断完善合作制来改造小农经济,这是中国小农经济改造的大方向,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在这个过程中,国家的主导和支持是必要的前提。在改造小农经济的过程中也不能忽视资本制经济的进步意义。

  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系统抽象研究方法。这一方法注重价值观的思考,明确主体性,探讨主义,强调详细占有材料,运用系统抽象。该书还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了集权官僚制,新中国成立后的合作制、集体制以及家庭联产承包制下农民权利的演变。在历史分析的基础上,从逻辑分析的角度,该书指出改造小农经济是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以合作制改造小农经济是根本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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