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蓝皮书——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报告2009》之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王晓明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汽车产销大国,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汽车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还不强,产业创新能力、自主品牌、在全球价值链体系中的位置等方面都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因而,我国应该从以下八个方面,提升我国汽车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一)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社会性管制,制定明确、清晰的产业发展战略
在当前形势下,政府职能应由政企合一或行政性审批为主的管理方式,向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引导、协调、监督、服务为主的管理方式转变。
完善社会性管制,解决汽车产业“外部性”问题,可以从以下三方着手:一是尽快出台和完善产品认证制度、生产一致性管理制度、产品第三方检验检测制度、维修保养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汽车报废制度等系列管理制度;二是明确国家道路交通车辆的主管部门,将目前分散在发改委、交通部门、公安部门、质检部门、环保部门的监管职能适当集中,避免多头管理;三是促进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发育与完善。
在新近推出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基础上,通过完善《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研究提出《中国汽车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尽快制定目标明确、战略清晰的国家汽车产业竞争力提升总体战略。
(二)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扶持力度,促进技术研发以及创新成果产业化
第一,国家科技计划和国家科学基金应增加对共性技术、竞争前研发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活动的支持力度。
第二,大力支持汽车企业引进技术与自主创新。对企业为推进技术吸收与创新,从国外或国内购入并首次用于国内或国外市场的生产制造技术、专利实施许可、技术使用许可、科技开发方法和软件使用许可等知识产权交易,按实际合同交易额,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由企业独立承担的技术创新项目,给予拨款或政策性贷款支持;列入国家重点技术创新计划的项目,除给予拨款支持外,还可申请新产品基金的低息贷款;引导和支持优秀企业建立国家级重点试验室或独立的研发中心,给予土地、基础设施、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允许研发中心在节能、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费用支出按比例从增值税基中抵扣;允许将研发支出在税前抵消,对企业研发中心购置先进设备、仪器和实施技术工程实施免税、无息或低息贷款。
第三,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增加产业化资金的配套投入。
第四,落实好国家对自主品牌和节能环保汽车的重点采购政策,发挥消费示范效应。
(三)加快新能源汽车战略的顶层设计,抢占新一轮国际竞争的制高点
首先,尽快制定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国家战略,明确新能源技术路线图,明确发展目标和阶段性任务以新能源、清洁发动机技术和主动安全技术为核心,建立由国家有关部门、汽车企业、行业组织和研究机构等组成的创新合作机制。
其次,建立财税金融激励政策体系。在财政政策方面,对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给予低息、零息、免息贷款;对于购买混合动力车、电动车等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加大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强制性采购。在税收政策方面,对节能、环保汽车零部件进口给予关税优惠,降低节能环保型汽车的生产成本;给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一定幅度的税收减免优惠;完善燃油税,抬高常规能源汽车持续性支出,改变新能源汽车与传统能源汽车的比价关系;实施基于燃油经济性和环保性能的差别车辆税(如开征环境税),高耗高排高税与低耗低排低税并举,对提前达到下一个阶段限值的车辆采取更加优惠的税率。在金融政策方面,鼓励企业逐步建立以政府信用、投融资实体为平台,以汽车生产企业债券发行为手段的开发性金融信贷政策体系,解决新能源汽车企业研发资金来源。
最后,拓宽融资渠道,健全风险投资机制。
(四)大力推进汽车产业战略重组,提升产业集群水平
我国汽车企业的并购行为目前宜以横向并购为主,由优势企业并购其他企业,实现资源整合。
国家应鼓励汽车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收购与兼并;鼓励各种类型的社会资本,通过资本市场实现对现有企业的兼并和重组;允许民营资本参股甚至控股现有汽车生产企业;鼓励现有的汽车企业,特别是国有控股汽车企业通过减持国有股,实现股权多元化;对于行业龙头企业之间的收购与重组,要实施严格的公平竞争与反垄断环节的审查制度。在产业重组过程中,要完善汽车生产企业的退出机制。
在推进汽车企业战略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的同时,要大力发展汽车产业集群。
(五)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品牌影响力,缩小技术和品牌落差
首先,政府应加大对自主研发的支持力度,促进国内汽车企业与科研单位进行横向联合,鼓励到主要汽车生产国设立机构,利用当地的技术和人才从事研发设计。
其次,鼓励汽车企业(包括合资企业)建立产品研发机构,充分利用国内外各种技术资源,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产品研发和技术攻关。
再次,加强共用技术研究平台的建设。提高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及国家重点试验室水平,积极开展共用技术研究,迅速提高关键零部件技术水平,为企业自主研发产品提供服务。
全力实施品牌战略,最终形成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知名品牌。
(六)加快零部件等配套产业的发展,优化汽车产业供应链
第一,大力提升汽车零部件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零部件产品,在政策、资金上给予重点支持,通过政策扶持提升生产规模。
第二,建立零部件企业与整车企业的稳定的配套供应关系。
第三,加快零部件产业兼并与重组步伐,改变弱、小、散的状况。
第四,鼓励汽车零部件企业采用多种方式“走出去”,融入国际汽车生产配套体系。
第五,注重高新技术产品和新材料的开发和应用。
(七)大力发展汽车服务业,延伸产业价值链
首先,以现代汽车服务业为核心,构建完善汽车产业价值链。大力发展汽车金融、汽车保险以及汽车租赁等现代汽车服务业,支持有条件的大型汽车集团涉及整车销售与分销、汽车金融服务、汽车保险、汽车维修与配件、汽车租赁、二手车交易和报废车回收等整个汽车服务产业价值链。
其次,以品牌营销为基础,完善服务体系,促进汽车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
再次,以连锁经营为主体,完善汽车服务行业的组织结构。
(八)积极实施国际化战略,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
第一,政府应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汽车企业采取多种方式“走出去”,实施跨国经营。
第二,扩大海外生产,拓展海外销售市场,构建完善的营销服务网络和配套物流服务体系。
第三,鼓励海外并购,实施跨国经营。要有明确的并购战略,避免不理性并购行为;要注重文化融合;注重被收购企业的价值提升潜力;注重企业并购后整合能力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