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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油价辩护:无常识,也失公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6日 02:46  时代周报

  叶檀

  5月8日15时35分,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上“高调”公布《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核心是,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如此解读:“今后中国油价的变化将是常态,就像蔬菜价格变动一样正常。”人们很快发现,上调油价时像调整蔬菜价格一样正常,而下调时则像蜗牛一样慢。

  到目前为止,中国成品油价格已到达2007年的高峰期,含税油价高于美国,以市场零售价计,高于大多数欧洲国家,换算成人民币,法国为每升4.30元,英国为每升4.02元,最高的意大利4.88元。自从实行油价新办法后,我国在世界范围内属于高油价国。

  高就高了,最怕的是误导他人以为人人皆愚、惟我独明的辩解方法。

  发改委终于羞答答地承认,中国含税成品油价略高于美国,而不是拿中石化的“裸油价”充当遮羞布。7月10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许昆林表示,与美国相比,中国汽油含税零售价要稍高一些,但不含税价格基本相当。许司长此言将高油价归咎于税收部门,我国的油价中包含增值税、消费税和城建教育附加,所以油价高是税费高。

  许昆林还表示,截至7月7日,参考的基准原油时点价格为每桶62美元左右,比6月30日时点价格下降了10.6%,但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仍在每桶67美元以上,加之考虑到国家在上次价格上调时进行了适当调控,价格未调整到位。这说明,由于中国油价基数低,所以即使国际油价下跌也可以不下调成品油价。事实是,自发改委6月30日零时上调成品油价后,美国原油期货大跌,从6月30日的每桶69美元下跌到60美元,跌幅15%,价格变动远超4%,发改委理应遵守政府承诺,到22个工作日时下调成品油价,否则就是无信。

  许昆林先生还否认石油垄断巨头暴利,证据是,我国从2006年3月开始,决定对国产原油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比率为20%-40%。2006年-2008年,两大公司分别累计上缴特别收益金1600亿元和530亿元左右。因此,社会上认为石油公司暴利的说法是一种错误的理解。

  许昆林先生忘了提醒大众,收取资源费用是国际惯例,虽然名目各有不同。美国政府为其在外大陆架拥有的油田资源收取约1/6的矿区使用费;在中东经常是产油国与石油公司之间各占50%,中国收取的比例并不高。按照许昆林先生的逻辑,全球所有的石油企业都不存在暴利,都是活雷锋。

  许昆林先生是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作为政府官员执行政策,言必信是基本要求,政府公信力由此树立。如果发改委沦为石油巨头的守护者,中国的市场经济将失去发展的前提,政府的政策将失去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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