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咨询公司分析师徐斌、李明旭提供
7月15日之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的《土地复垦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的日期截止。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以及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或者恢复生态的活动。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在生产建设过程中破坏的土地,由破坏单位或者个人(即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对于能够复垦的历史遗留废弃地和自然灾害毁损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复垦,具体工作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承担。征求意见稿规定,对复垦为耕地的土地,应当用于农业生产;对复垦为非耕地的土地,应当合理确定用途。进行非农建设需要占用土地的,应当优先使用复垦后的非耕地。土地复垦不改变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并对土地使用权人不明的国有土地复垦后的利用进行了规定。
点评:据权威部门测算,目前我国约有60%以上的废弃地可以复垦为耕地,每年可新增加粮食270亿公斤;约30%的废弃地可以复垦为其他农用地,每年可新增产值400多亿元;约10%的废弃地可以复垦为建设用地,至少可满足我国4年至5年的建设需要。问题是,这么好的事情,怎么没人去做?行内人士介绍是复垦成本太高,一亩废弃地复垦为耕地一般需要5万元,因此,财政补贴似乎理所当然。说到土地复垦非农建设用地,那些废弃地其实价值也不大,因为好一点的地皮,当地政府早就整治一番卖出去了。这样看来,此项规定恐怕主要是针对农地了——这却要看未来粮食价格涨幅,利字当头,废弃地也会在一夜之间变成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