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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新规改变机构报价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01日 02:04  第一财经日报

  王艳伟

  虽然桂林三金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被一些市场人士批评为“虚高”,但曾经参与询价报价的一些机构坚持认为——定价合理。

  大成基金公司研究员吕猛向CBN记者表示,在参与网下询价之前,公司做了前期研究,参加了推介会,又参考了主承销商的报告,最后由投研部门开会确定报价以及在相关价格基础上所申报的量。“从这个询价报价过程来看,已经体现了市场的预期和心理价位,应该说,制度本身已经保障了定价的合理性。”

  不过,吕猛坦言,由于首单IPO发行规模较小,资金供需不平衡,同时,有些投资者还考虑到股市未来上涨空间和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等外部因素,可能会给出相对高的价格。

  “价格是否虚高取决于不同人对它的价值判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不能简单地用高或不高来判断。机构的报价还是比较理性的,因为要对自己负责。”申万巴黎基金公司研究员杨慧表示。

  她认为,IPO新规下机构报价行为发生了明显变化。机构的报价不能像过去一样随意性较大,而是必须对自己负责。因为定价过低将失去参与网下及网上配售的资格,定价过高也会使投资的损失风险更大。

  “以前新股发行询价报价时,证监会都会对新股定价进行行政指导,价格就难以贴近市场,在新股上市以后股价都会出现较大的波动,给投资者也带来较大的风险。而新的制度有了很大的进步,市场定价机制已经基本形成。”吕猛认为。

  对于桂林三金上市后会否跌破发行价。吕猛强调,最终影响价格的核心因素是公司本身。单纯从研究角度来看,公司本身质地不错,在未来两到三年的成长性还是比较确定的。而在新制度下,最终确定的发行价已经比较贴近其上市交易以后的均衡价格,这势必使一二级市场的价差空间减小。“以前打新股基本上无风险投资,但在新制度下,靠打新获得巨额利润的历史已经过去了,现在投资新股的风险比以前更大。”

  桂林三金以发行价格19.8元对应的超额认购倍数约为165倍,吕猛认为,认购倍数过大,是不太正常的,主要是由于首单IPO规模较小,导致资金量和股票的供需出现缺口。吕猛建言监管部门:“对于规模比较小的IPO,可以同时放出五到十个公司,这样可能会分散一下资金,使资金的使用效率更高,也可避免股价的大幅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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