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安排补贴资金10亿元的基础上,再安排40亿元,最高补贴6000元
近日,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是继3月份“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和4月份财政部、商务部公布新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公告后,国家再次出台扩大汽车消费的措施。
追加40亿元予以补贴
2009年在已安排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0亿元的基础上,再安排40亿元,对符合一定使用年限要求的中、轻、微型载货车和部分中型载客车,以及“黄标车”适度提前报废并换购新车,给予不高于同型车辆单辆车辆购置税金额补贴。中型载货车6000元,轻型载货车5000元,微型载货车4000元,中型载客车5000元,轻型载客车4000元,微型载客车3000元,其他车型6000元。
《实施方案》指出,中央财政按上述补贴标准,将对地方实行补贴资金包干。地方可以根据“黄标车”的车型、年限、城市管理等因素,调整补贴标准。据河南省商务厅确认,我省关于鼓励汽车“以旧换新”的相关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经拟订,正待商务部审批,近期计划报废汽车的车主有望拿到3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补贴。
进一步推动市场发展
符合条件的车主按照有关规定,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企业向车主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更新车辆购车发票和有效身份证明申领补贴资金。
“以旧换新”政策是对“汽车下乡”政策的补充,之前主要是支持农用车换购,现在推广到老旧产品的更新,将进一步推动轻卡消费;同时“以旧换新”将有效推动轻卡行业产品结构调整升级,中高端产品受益更大。此前的“汽车下乡”政策只针对农民购车,城市居民以及企业购车被排除在受惠范围之外,而汽车“以旧换新”政策适用范围包括了城市居民和企业。
专家称,今年的增长主要依赖二、三线市场,这也说明汽车市场本身的需求是非常旺盛的。5月,商用车出现较大幅度的同比增长,这是汽车市场整体趋向好转的一个信息,相信以旧换新和汽车下乡加大力度后,这一趋势还会进一步增强,促进商用车市场的进一步好转。“以旧换新”作为汽车行业振兴纲要中“培育汽车消费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也显示出国家全面振兴汽车市场的决心。
政策解析
“以旧换新”不能同时享受购置税减半征收。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同时符合财政部、商务部公告的《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范围及标准》规定车型,只能享受一种补贴;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不能同时享受1.6L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购置税的政策。
在国家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出台后,有些消费者计划先买一辆排量为1.6升的轻型载客车,享受车购税减半优惠后,再享受“以旧换新”的财政专项补贴,但这两项优惠不能兼得。
据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对纳税人自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1.6升以下的乘用车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减征车辆购置税的部分乘用车是指小轿车、越野车、额定载客人数在9(含驾驶室准乘人数)位以下的小客车和部分专用车辆。
汽车“以旧换新”同时符合财政部、商务部2009年第20号公告的补贴车型,只能享受一种补贴政策,如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新车已享受了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老旧汽车更新补贴政策。(舒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