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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稀土出口管理,规范稀土出口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补充公示符合2009年稀土出口许可证申领标准企业名单:1、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2、徐州金石彭源稀土材料厂3、烟台鹏宇科工贸有限公司
如有异议,请于6月29日17点前将书面意见送达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电话:010-65197407传真:010-65197434
商务部外贸司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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